行政法務司──「薦人」司長 如何統領公務員大軍?

「薦人門」可說是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最令人認象深刻的事件,亦令公眾狠批這位司長的操守。2016年12月,前檢察長何超明受審時,爆出兩位陳司長(陳海帆和陳麗敏)曾打電話給他「介紹」家屬到檢院工作。廉署曾就此事介入調查,當中查指推薦入職的做法不符合市民對公平、公開招聘公職人員的期望,勢必對特區政府的形象造成負面影響。不過,即便是能夠證實曾經做出過有關的推薦,但並沒有違反當時的法律規定,故不能夠追究其紀律責任。而陳海帆一直未有就自己曾推薦其姐陳海燕入職檢察長辦公室,向公眾公開道歉。

2016年,「薦人門」事件被揭發,但陳海帆拒絕道歉,只表示自己作為主要官員,今後會用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請社會關心,並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2016年,「薦人門」事件被揭發,但陳海帆拒絕道歉,只表示自己作為主要官員,今後會用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請社會關心,並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紀律鬆懈 禮崩樂壞?

作為五司之首,行政法務司統領公務員的能力亦備受質疑,以「天鴿」期間尤甚。當時風災重創澳門,風球除下後四周斷水斷電,但公務員仍要上班;有人想到前線協助救災,卻無人組織,只能在辦公室乾等,救災物資亦不齊全。時任氣象局局長之後「退休」,但其退休金如何計算亦是一片混亂;政府先是指馮「依法」享有退休金,但之後有聲音指馮的提早退休申請不符公共行政人員《通則》有關需至少90日提出的規定,之後行政法務司「轉軚」表示「依法廢止」之前給予馮瑞權退休金訂定批示。公職系統及坊間都強烈質疑,怎麼政府的「依法」是如此烏龍?到底政府高層尤其是行政法務司長及其辦公室主任和顧問,有沒有人熟悉公職法?

2016年,審計報告指出,2015年度民署為休憩用途市政設施所支付的開支總額近億元,然而,民署對於相關的設備損壞及環境骯髒等顯而易見的問題視而不見,置之不理。民署在解釋問題成因時,示範出世界級的「卸膊神功」,聲稱主要是「巡查未有發現」,其餘為「未有及時完成維修」及「有關設施不屬民署管理」。但部分具體說明理由牽強,更被審計署「篤爆」根本是藉口多多,完全是沒有履行職責而導致問題出現。

2016年,審計報告指出,2015年度民署為休憩用途市政設施所支付的開支總額近億元,然而,民署對於相關的設備損壞及環境骯髒等顯而易見的問題視而不見,置之不理。民署在解釋問題成因時,示範出世界級的「卸膊神功」,聲稱主要是「巡查未有發現」,其餘為「未有及時完成維修」及「有關設施不屬民署管理」。但部分具體說明理由牽強,更被審計署「篤爆」根本是藉口多多,完全是沒有履行職責而導致問題出現。

同時,公務員團隊已高達3.8萬多人,人員開支每年膨漲,公務員由招聘到評核、晉升都曾受質疑。最近審計署就狠批中央招聘越改越差,效率低得有違常理。至於在電子政務發展方面,亦曾經被審計署指十六年來毫無寸進,公職局非「公共行政好榜樣」。再者政府早年成立了公務員薪酬評議會,讓不同的社會人士參與制定公敄員薪酬,令公務員薪酬調整較透明,但近年這評議會沒清晰解釋公務員加薪原因,被指猶如回到未有公務員薪酬評議會之前一樣。還有,行政公職局一度建議為公務員評核制度中的「優異」 及「十分滿意」兩個評級設比例限制,合共最多60%,隨即引起社會尤其是公務員隊伍的不滿。

另外,有資深公職人員也曾指出,政府長期欠缺有效的公共人才培訓,但下屆政府將會面對有人才流失的狀況,不少資深公務員夠時間退休,將會出現密集退休的情況。這批人員年富力強又有經驗,應是行政運作的支柱,實在是特區的財富。可是,政府對已迫在眉睫的問題似乎仍無知無覺。

2015至2019年審計報告 行政法務範疇相關

2015至2019年審計報告
行政法務範疇相關

2015至2019年廉署調查(部分) 行政法務範疇相關

2015至2019年廉署調查(部分)
行政法務範疇相關

政改消聲匿跡

再者,自2012年「加二加二加一百」後,澳門就沒有推動政改。2016年,政府就修改《立法會選舉法》進行公眾諮詢,但社會一直要求政府加重賄選刑罰,以及對如何打擊賄選提出具體措施,但文本內卻沒有着墨。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曾多次強調,《立法會選舉法》的修法內容包括加強間選競爭性,但文本中未有提到。同時,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事一拖再拖,公開諮詢由說好的2016年下半年結果拖到2017年10底才進行,而且所有市政署委員都由特首委任,完全沒有引入民主成分更遑論選舉產生,引起公眾質疑。

在行政法務範疇中,身份證明局一直被視為整個特區政府中最高效的行政部門,而行政公職局與市政署這五年間的爭議則最受觸目,亦是「老廉」與審計署不時指出問題的部門。例如2019年初,廉政公署就罕有地在一週內連環公佈兩項調查結果,分別為行政法務司前司長陳麗敏及現任司長陳海帆推薦親屬入職檢察長辦公室,以及格力犬事件中一名市政署處長涉嫌犯罪的案件。雖然兩項調查的性質及結果均不一樣,但是當中卻存在著一個共通點,就是官員執行其職務時沒有切實履行利益迴避制度。

2016年,行政暨公職局曾發稿為崔世安「平反」,指都更會的名單與特首「委任不過三」的承諾相符,但被發現當中與事實不符,而且破綻百出,越描越黑。

2016年,行政暨公職局曾發稿為崔世安「平反」,指都更會的名單與特首「委任不過三」的承諾相符,但被發現當中與事實不符,而且破綻百出,越描越黑。

行政法務還是行政發夢?

行政法務範疇這五年間的爭議當然不只上述幾個。國歌法、性騷擾法、動保法,以至在氹仔湖畔大廈附近擬建火葬場、格力犬問題和二龍喉黑熊BOBO的處理、澳葡移交逃犯協定、冰鮮雞等等事件,公眾都仍歷歷在目。坊間一直有聲音認為,曾任個資辦辦公室主任的陳海帆,是因為於2014年民間公投期間,以主辦者非法收集個人資料為由成功打壓該活動「立功」,故被擢升為司長;該範疇的表現亦令公眾不時揶揄行政法務司是「行政發夢司」。

2019年,審計報告狠批公務員中央招聘制度越改越差,成為各大報章頭條。

2019年,審計報告狠批公務員中央招聘制度越改越差,成為各大報章頭條。

早前陳海帆被問到會否留任?她則表示不是自己應考慮的問題,又指希望做好餘下幾個月的工作,令到之前的施政承諾逐步實現。

然則,公職系統及坊間議論聲音,不少意見都認為行政法務司長理應換人,尤其需要有能力包括對法律和公職制度甚至是精通的官員,否則,難以有效執行以至有力落實下任特首賀一誠在施政構想首位的「提升公共治理水平」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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