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服務合同到期在即 意見倡政府「開誠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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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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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年09月15日 16:16

去年政府與兩間巴士公司短期續約15個月,並將於今年10月31日到期,但政府至今仍未公佈新合同的內容,僅稱會以「公共合同批給」方式進行。「澳門論壇」今日探討巴士合同議題,出席論壇的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示,當局透露以「公共合同」的方式處理新巴士合同問題,其實是法律的規定,並早在2011年經廉署作出糾正,但現時政府處理巴士服務的態度是「既然毋須你監督,亦不同向你交代」。

他亦指,由於巴士財政援助屬於交通事務局部門預算的一部分,會受到部門的開支緊縮影響。強調未來應當要有獨立的財政預算來處理巴士公司的財政援助,在價格調整、路線單價上亦要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並要釐清巴士公司「飛單頭」、「插鐘」班次的計算方式。他更質疑政府至今未公佈巴士新合同的詳情,是「等到米已成炊才向公眾交代」。

議員李靜儀表示,現時政府對兩巴的財政援助均未有設置上限,當乘客愈來愈多,巴士公司則賺得愈多,強調當局應設立財政援助的上限,或設回報予政府的機制。她亦指,雖然合同規定巴士不能用於其他業務,但卻能出租,而巴士公司出租巴士的收入並不計算在財政收入的規定,亦備受社會批評,認為應當作出調整。她亦認為,政府應公開透明地交代巴士合同的細節。

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質疑,巴士合同「有沒有需要高度機密,不向社會透露?」他認為新合同可能是要「等埋輕軌」,因巴士與輕軌之間存在關係,但他形容現時社會就像「盲人摸象」般,對巴士新合同的詳情一知半解。而群力智庫副理事長陳家良則認為,政府應詳細說明巴士服務價格的計算方法,並應按服務價值的差額計算對巴士公司的財政援助,亦要將服務「人頭」、巴士評鑑機制等因素納入計算補貼的考量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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