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9事件不能曝光? 傳協譴責︰剝削公眾知情權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發聲明表示,近日接獲前線記者投訴,不滿有中文媒體高層要求不報道8月19日警方於議事亭前地的查證行動。傳協擔憂同類的無形干預會在業內蔓延甚或變本加厲,令編採人員失去應有的自主權,損害本地新聞行業的公信力,同時亦嚴重剝削了公眾知情權。

傳協認為,若媒體的取向以編採自主作為藉口,實際上向公眾隱瞞社會事實,反映本地媒體自我審查情況日趨嚴重,讓人質疑有媒體以外的勢力正粗暴干預新聞自由,嚴重剝削公眾知情權,為維護《基本法》賦予居民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自由權利,堅守行業報道事實的天職操守,傳協譴責任何粗暴干預新聞事件曝光的勢力和行為。

【聲明全文】傳協譴責任何粗暴干預新聞事件曝光的勢力和行為

本會近日接獲前線記者投訴,不滿有中文媒體高層要求不報道8月19日警方於議事亭前地的查證行動。本會高度關注事件,擔心同類的無形干預會在業內蔓延甚或變本加厲,令編採人員失去應有的自主權,損害本地新聞行業的公信力,同時亦嚴重剝削了公眾知情權。

為維護《基本法》賦予居民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自由權利,堅守行業報道事實的天職操守。本會譴責任何粗暴干預新聞事件曝光的勢力和行為。

自本年6月9日香港因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而引發的連串示威活動以來,已不斷流傳本澳中文媒體冷處理有關事件。至8月19日,本澳出現警方禁止公眾集會、並大量加派警力於議事亭前地一帶查證的事件,本會必須指出,記者到現場採訪和求證事態發展過程,並向公眾報道事實是新聞行業最基本的責任。

媒體原應以各自取態和編採自主原則處理相關新聞事件,然而本會接獲前線記者投訴,有媒體高層要求不報道、不刊登現場採訪的稿件及相片;又或客觀事實證明,有不少的中文報章只片面引述警方行動的消息,而隻字不提現場發生的事發過程。

本會認為,若媒體的取向以編採自主作為藉口,實際上向公眾隱瞞社會事實,反映本地媒體自我審查情況日趨嚴重,讓人質疑有媒體以外的勢力正粗暴干預新聞自由,嚴重剝削公眾知情權,本會譴責此類行為。

本會必須指出,新聞工作者有報道事實的天職,應以盡力呈現事實的全部為己任,而非只按個人愛惡或某種利益的部份事實為推托。媒體高層向前線記者下達任何指示,應在互相尊重和討論下盡量達成共識,若強行加諸有違行業操守的指令,既無法達到部份人士希望的「維穩」局面,更會嚴重分化社會,將社會意見推向兩極,無助解決分歧。

本會呼籲所有前線記者謹守崗位、全力追求相對客觀地多角度報道事實,同時高度關注受壓編採人員的處境,呼籲從業員若遇到異常情況可隨時與本會聯繫,本會將繼續跟進事態發展。

 

2019年 8月22日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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