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文司頻辦大型活動 公帑使用效益成疑 譚俊榮:持續從善用公帑角度考量

近年社會文化司屬下部門舉辦多項大型活動,耗用不少公帑,但是效益卻經常備受社會質疑。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間選議員林倫偉問及當局會否制定明年度舉辦大型活動的年度計劃,加強活動的透明度,公開詳細預算,接受社會進一步監督?又問及當局如果評估大型活動的成效和效益?有何機制監督有關預算的執行情況?

列席會議的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回應時強調,未來行政當局在制定各類大型活動計劃時,將持續從善用公帑的角度作考量,並擇優舉辦能配合社會發展需要的特色大型活動,且避免出現活動重複或性質重疊的情況,以確保大型活動能吸引到不同類別的受眾,從而整合資源優勢,提升聯動作用。

譚俊榮指,有關大型活動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機制,行政當局均嚴格遵從《預算綱要法》的規定。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為轄下部門制定了《政府採購資訊公開指引》,凡財貨及勞務取得之金額超過75萬元,或展開公共工程估計金額超過250萬元者,有關採購資訊均會上載於部門的官方網頁,當中包括招標文件、開標或開啟報價結果、以及判給結果,加強社會各界對預算的控制及監察,從而達到適當運用公共財政資源的目的,以符合善用公帑的原則。

譚俊榮亦指,當局在舉辦活動時,均會對活動進行效益評估和成效總結,如體育局對於大型體育活動的評估方式包含活動舉行前的成效分析、活動舉辦中的訪視紀錄,以及活動結束後的效益評估和成效總結,透過有關數據來分析活動能否成功地發揮其效能;旅遊局透過第三方專業調研機構對大型盛事活動進行成效評估和科學分析,採用大數據的調研方式收集各種媒體的信息數據,分析媒體、大眾及旅客對有關活動的評價意見、對活動的認知度與滿意度。

他續指,文化局會對每項活動的參與人數、相關網頁瀏覽、社交網絡討論、傳媒報道等情況進行分析;教青局則會於活動舉行期間通過隨機抽樣方式進行不記名的問卷調查,蒐集參加者以及觀賞民眾和旅客的意見。有關效益評估和成效總結將作為日後制定優化方案的參考依據,有利提升活動的質量,提高居民和旅客的認受性和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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