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遞信促撤「600億基金」法案

新澳門學社今日中午到政府總部遞信,促請政府撤回「600億基金」法案。新澳門學社理事陳樂琪表示,現時政府對於公共資本企業無法律可監管,鉅額基金現時是「三無」狀態(無節制、無計劃、無監管),現時貿然成立有關公司無異於「直接將600億倒入海」,形容法案「好危險」。政府應該撤回法案,待進行公開諮詢、全面提交資料,及建立專門監管公共資本企業的法律制度後,再從長計議。

立法會議員蘇嘉豪亦指,既然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承諾今年進行公共資本公司監管法案的公眾諮詢,為何不等下屆政府再推行。現時整個社會包括議員都對有關公司一無所知,市民質疑會否是另一次高官自肥,「離補法案」翻版,直言市民都不急,政府到底急什麼?

他又表示成立基金公司的法案將會在本周三在立法會作一般性討論,如果在8月15日立法會休會前獲一般性通過,將會在10月送往小組會,擔心在未有法例可監管的情況下趕上「尾班車」。他重申,無論有關基金公司的負責人是誰,這個完全沒有監管的制度都是完全不能接。

另外,人民力量今早亦到政府總部遞信,主席司徒輝表示,澳門基本法列明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須具有廣泛代表性,本澳 30多萬的合資格選民應有權選出行政長官選委,才可以貫徹澳門基本法、真正落實的一國兩制,他並認為 ,現時的行政長官選舉是「一個人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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