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今日續審「滾油通渠水淋妻案」,合議庭傳召包括被害人父親、社工及前上司等6名證人出庭作供。受害人父親在庭上表示,事發後已馬上四川趕來澳門,當時在山頂醫院時看到女兒已經「面目全非」,完全不可接受,甚至不知其是生是死。女兒到醫治期間曾多次表示,活著很難受,希望安樂死,不想連累身邊人,但因為父母無怨無悔地照顧自己,以及對兒子的思念才放棄求死的念頭。
被害人父親又表示,女兒視力嚴重受損,身體逾4成半被嚴重燒傷,必須長期穿著壓力衣,經社工局評估為中度殘疾,不可獨自外出,不能自理生活,連在家中去洗手間洗手亦要人攙扶,因為其雙眼已完全失明,而且淚腺亦被毀,每天都會不斷地流出液體。醫生亦難以判斷有關情況會維持多久。
被害人父親又表示,自己和妻子都是退休人士,自己又患有嚴重高血壓,每天都需要吃藥,不知自己還可以照顧女兒多久。認為發生這種悲劇不單止女兒受苦,更是整個家庭的痛苦。
被害人前上司作供時更一度忍不住落淚,她表示被害人以前是勤奮積極,樂觀開朗的好員工,事發後去探望被害人時,「完全認唔出,搵唔到眼耳口鼻」 ,她相信被害人若沒有經歷今次事故,會有很好的職業發展,但現時她連正常社交都有困難,相信不會再有地產同行會聘用她工作。
合議庭主席梁鳳明表示,希望受害人的家人要堅強,好好照顧受害人;又稱考慮案件複雜性,以及 8月司法假期,將於 9月 6日下午 2時 45分作結案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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