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局︰規範旅行社及導遊法案已排期交行會討論

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今日舉行會議,繼續跟進非法導遊情況。旅遊局副局長程衛東會後表示,,會上主要向立法會交代早前查獲兩宗非法導遊的情況,並解釋整個執法情況等,目前兩宗案件已提起筆錄並進行聽證,仍需待法院作出判決。他又稱,修訂規範旅行社及導遊的法律草案正排期到行政會討論,但沒有就導遊定義有太大修改,因導遊活動及定義需跟隨國際標準及認知,不可能作更嚴格規範。

程衛東又表示,針對非法導遊情況,旅遊局有每日兩次的獨立巡查,亦已聯同治安警和勞工局等,舉行多次聯合巡查,從港珠澳大橋口岸擴展到大三巴、路氹城等景點巡查。另外,他預料1端午假期本澳旅客量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成。

委員會主席施家倫引述政府表示,由去年 (2018年) 10月 24日至今年 5月 31日,當局針對港珠澳大橋、景點、口岸等共巡查 755次,新查獲的 2宗非法導遊個案,經筆錄了解有關人士曾負責陪同、安排景點及餐飲,符合非法導遊定義,2宗個案已移交檢察院,但仍需待勞工局意見界定個案是否涉及非法工作。

另外有18宗懷疑非法導遊個案已轉介內地,局方正持續和國家文化和旅遊部溝通及取證,但內地部門同樣回覆查證困難,因部分旅行社是非法經營,政府查不到其資料;亦有同團但於不同旅遊行社報名的情況,故難以查證。委員會建議政府在修訂規範旅行社及導遊的法律草案中,加入針對非法導遊的修法建議,以便執法部門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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