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應檢討限高批示 歷史城區管理計劃不應再拖

自2005年澳門歷史城區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後,政府對於東望洋燈塔的保育就引發了不少爭議,其中以2007年中聯辦大樓高度影響燈塔景觀事件最為令人關注。政府當時礙於民間以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壓力,制訂了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的樓宇限高,但發展與保育的爭議仍然持續。多年來有不少意見都認為,行政長官批示所訂定的高度對於保護燈塔的景觀缺乏作用,認為應予以修改,並以更高的法律位階來作訂定。

而2016年底,政府透露將允許東望洋斜巷的超高樓項目,保留現有海拔81.32米高度復工。新澳門學社三名成員就到位於法國巴黎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促請組織關注澳門的世遺保育情況。對於保育燈塔的問題,學社副理事長、議員蘇嘉豪就認為,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有必要進行檢討,因批示生效的11年間,已經引起了不少合法但不合理的情況,如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東方拱門附近的數幅土地,其海拔90米的限高將會令到燈塔淹沒在高樓之中,形成很可悲的畫面。

他亦指,過往漁人碼頭A地段90米高樓的爭議,亦印證出批示有必要重新檢討,「若政府覺得這個批示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就應大聲講出來。但是過往多次的立法會施政辯論及口頭質詢,司長都完全迴避了批示合不合理的問題。」

「燈塔是世遺的一個很重要的標誌,被高樓淹沒的畫面能否被接受?這個絕對是不能被接受的,亦感到十分痛心。」

對於批示的檢討及修改,蘇嘉豪指自己同意為東望洋燈塔周邊的限高賦予更有力的法律位階,使其可以更有力地保護其對象,「2008年是什麼背景大家都明白,當年畫出來的圖亦未發現有何不合理之處,但起樓後所出來的畫面,大家都不能接受。城規或文遺法律滯後,其所帶來的後果是無法逆轉的,城規發展了,文遺被破壞了,又可以如何?破壞、催毀了文化遺產,不單是硬件上的問題,更是景觀、情感的連繫。」

他亦指,無論是燈塔的限高批示還是西望洋景觀視廊的保護文件,都應在《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中附有,因為這份計劃是針對歷史城區,「如果歷史城區的法律中能附有東望洋、西望洋或更加多其他的保護在一份完整的文件中,這是更完整及有力的。但我覺得,最可惜的地方是,政府拖慢了做這些東西的程序,你看到有些東西已回不了頭,例如西望洋山的景觀,難道要拆掉凱泉灣?這些就會永遠刻在歷史城區中的污點,無人能夠抹走,活生生在你面前。」

申遺14年 管理計劃仍未出台 蘇:政府害怕阻人發達

今年是本澳申遺成功14週年,但經過多年草擬及兩次諮詢的《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至今仍未出台。蘇嘉豪批評文化部門的工作過於緩慢,「2005年申遺,2014年《文遺法》才生效,直到2019年《管理計劃》都還沒有出台,你如何能接受這種進度?政府能否講出來拖延許久的原因是什麼?我覺得除了政府是害怕阻人發達這個理由外,就想不到有其他理由了。」

「一個歷史城區已被列入文化遺產15年,都無一套針對性的管理及保護計劃。所以我覺得,官員不要在世遺有用時就拿來說項、說嘴,又說什麼名片,講到這麼重視。但實際上你有權時,你有沒有用來保護它?沒有。包括東望洋斜巷的爛尾樓,2016年我們去巴黎講,到現在已有兩年半,原封不動。政府給人感覺就是,根本就想淡化一些東西,然後讓他們繼續去起。所以我們會繼續去跟進這個項目。」

被問到當燈塔景觀持續被破壞下去時,是否擔心本澳的世遺稱號會被除名?蘇嘉豪坦言不擔心,「但是否什麼都不做,都不會被除名?」他指,民間現時仍然有一定的力量,而政府的基本保育仍然存在,但真正可以出擊,進一步保護世遺的東西就做不了,「繼續維持下去會否被除名?沒有人敢寫包單。但我覺得如果民間願意做更多,去迫政府做多一點時,我覺得是可以保持下去。」

他亦認為,民間關注保育的團體除了舉辦活動外,亦需要作為壓力團體給予政府壓力,「是否收了政府資助就不能成為壓力團體?政府就可以為所欲為?民間的文遺文物團體,既然有這樣的專業及熱誠,應該要作為壓力團體給政府。我絕不希望有一日會出現除名這個情況,否則澳門半島這一邊,整個城市的肌理會徹底地毀壞,沒有這些東西,更能大興土木去破壞。」

蘇嘉豪亦指,雖然與世界其他地方的文化遺產作比較,澳門歷史城區的歷史及建築風格未必是最頂級,「但文遺的最重要意義是在特定的地方、時空、人對它有特定的情感連繫,這樣就是最珍貴,雖然未必是最頂級的,但這是在澳門來說是獨一無二的,這就是政府願不願意做多點,顯示他對自己的歷史及文化的連繫,究竟有沒有放上心?有沒有放在眼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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