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揭多宗公職人員違法案件 梁孫旭促當局交代如何加強監督機制

日前,廉政公署公佈了二零一八年工作報告,揭發多宗公職人員涉嫌作出不實的財產申報、偽造文件、巨額詐騙以及涉嫌公務上之侵占等案件。議員梁孫旭在其書面質詢中指出,儘管政府多年來提出致力加強廉政建設,但廉署報告指出公職人員涉及的其他刑事犯罪包括詐騙、偽造文件、濫用職權等犯罪卻有所增加。報告公佈後引起了社會的嘩然,更有質疑涉案的部門領導為何沒有被停職等。他認為,政府除有必要依法對違規的公職人員提起紀律程序作進一步調查外,未來亦應該認真檢視和完善現行對公職人員尤其對主要官員、領導和主管人員的監管和紀律制度,以加強相關監督機制。

他指出,據廉署報告所述,雖然直接由公職人員行賄或受賄的案件逐漸減少,但公職人員涉及的其他刑事犯罪包括詐騙、偽造文件、濫用職權等犯罪卻有所增加,當局應嚴肅跟進。他質詢當局,現行公共部門內部監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因應社會要求完善對公職人員尤其是主要官員、領導和主管人員的監管和紀律制度,當局將如何作出檢討和改善,以加強相關監督機制?

梁孫旭亦指,《基本法》規定了「無罪推定」的原則,而根據現行《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公職人員即使涉違紀行為亦未必會對其處以中止職務。但假若涉案人員正擔任部門的領導或主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更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濫用職權罪,考慮到涉嫌人繼續任職或會對所在部門的工作產生負面影響,也容易引起社會質疑,為維護公共行政部門的權威和形象,在不妨礙無罪推定的原則下,政府有何實際措施或引入制度,加強對公職人員的監管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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