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現時骨灰龕位有價有市,氹仔私營龕場的的雙人骨灰龕位入場費就最少要十幾萬,還只是底層位,位置稍佳的隨時動輒過廿萬,甚至更高。若計平均尺價,分分鐘比車位仲要勁。而工務局現正審批一項興建私人骨灰龕大樓的建築計劃,位置鄰近路環譚公廟前地,地段面積超過5,676平方米。據指一旦獲批即可取得工程准照馬上開工。但由於地段非常毗連路環中葡學校,牽涉山體,又鄰近被評為「紀念物」的譚公廟,因而引起了關注。
而這塊要發展做骨灰龕大樓的地段,究竟由邊個持有?
翻查資料,地段業權人是「富蜂物業投資有限公司」,公司的登記地址為「澳門荷蘭園正街71號B地下」,與荷蘭園廣星售票網/「澳門有線」的地址一樣。而「富蜂」的股東林潤垣,與澳門有線電視董事會主席同名;「富蜂」另一位股東何劍鋒就與「新明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現任行政管理成員同名。而「新明輝」的地址與「富蜂」第三位股東何明輝所登記的地址亦一度相同。順帶一提,2015年特區政府就曾兩次以僅僅170多萬的溢價金批准林潤垣在路環興建獨立別墅。
地段的用途為「非工業」
根據2016年批出的規劃條件圖,地段的用途為「非工業」。「私人骨灰龕大樓」計劃曝光後,工務局回覆《論盡》查詢宣稱,按照批給土地時設定之條件,土地不能用作公眾墳墓或私家墳墓,又指「土地業權人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提交了有關建築計劃草案,該草案尚未被核准」。而為何是「尚未被核准」而非「用途不符土地批給條件,申請被拒」?不可做「墳墓」,又可否做「先人紀念館」?工務局的回覆並未提及。
有分析認為,雖然從字面理解,「非工業」似是除工業設施外,所有設施都可以,但骨灰龕場畢竟屬「鄰避設施」,而非一般的「非工業」用途。事實上,氹仔「永念庭」2008年的街道準線圖亦是清楚寫上了地段用途是「先人紀念館」,而非概念虛泛的「非工業」。亦由此,令人質疑當時城規會收到規劃條件圖草案時,有否就骨灰龕場的特性進行充份討論,公眾又能否就地段設骨灰龕場提出意見?程序上是否公平、公開、透明,符合公眾知情的原則?而用「非工業」一詞蓋過「骨灰龕場」這種鄰避設施的設置,又是否容易「暗度陳倉」?
土地資料有死角 說好的陽光政府呢?
至於城規會當時有否討論過地段的「非工業」設施即「骨灰龕場」,現已難從城規會網頁的紀錄查考。因為雖然根據第3/2014行政法規《城市規劃委員會》第8條第5款,「每次全體會議均須繕立會議紀錄,其內應載有會議上發生的事情摘要,尤須指出會議日期、地點、出席成員、邀請列席的人士、考慮的事項、有關討論及倘有的結論」,但所有會議紀錄一直沒有公開。城規會網頁上有每次會議的議程和規劃條件圖,但沒有委員的發言記錄。而雖然會議是公開且有傳媒在場,但城規會一次要討論的規劃條件圖可達二、三十份,故非每一個地段的討論都會被報道。而會議網上重溫只限最近6次會議,討論「骨灰龕場」的會議於2016年7月舉行,有委員坦言,事隔多時,已難記起當時的討論內容。
事實上,委員在會內發言的過程本身已是公開,會後將會議紀錄上載網站公開,讓沒有出席旁聽的市民可以查閱,在技術上有何難度?為何不能見光?相信上載會議紀錄不會增加太多工作量,反而在真正透明度下可有助增加社會對城規會的信心,卻何樂而不為?
還需指出的是,「地籍資訊網」上有關該地段的資料並不齊全,例如標示編號就未有顯示,且地段的地址未有門牌編號,令查閱該地段的資料倍加困難。《論盡》早於2016年就曾指出,「地籍資訊網」看似透明度高,但公佈的資料仍有「死角」,不少資料仍然鎖在物業登記局,未有在線上聯網,要查閱一些地段的地權狀況、陳年批租地的原始批給合同並不容易。然則,在資訊透明化的要求下,政府是有責任主動公開這些基本資料,以符合市民知情及監督的原則。而特首崔世安在《五年規劃》中承諾會儘快設立土地使用資料庫,現在任期將結束了,特首又可會交代進展?
相關報道:
傳近譚公廟前地建私人骨灰龕大樓 憂破壞山體文物景觀影響學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