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成立都市更新公司推動舊區重建,法務局局長劉德學回答議員區錦新口頭質詢指,有關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已完成草擬,並進入了立法階段。該公司由政府全資擁有,但都更不可能由政府全部一手包辦,無可避免需要和私人公司合作。他強調,都更公司將按市場化營運,首要目的不是為了追求商業利益。政府角度是為了改善社區居住環境,以及釋放更多土地資源。
運輸工務司長長羅立文表示,都更會對業權同意重建比例未有共識,重申按現有法例,重建後面積很可能「縮水」,「越舊的樓就越衰,唔容易解決問題。」現時的樓宇亦幾乎用盡可用空間,想整體居住環境變好並非易事。
劉德學表示,以公司制運作可更靈活和更有效率。宗旨主要是推動與都更有關的一切工作,暫住房和置換房是都更公司所推動的其中一項工作。區錦新認為,政府建議暫住房按市價計算租金,是「廢得好交關」。他提倡「以樓換樓」,根本無需金錢補償,暫住房亦無需收取租金,「俾佢入住暫住房就得,唔使咁麻煩。」政府代表回應稱,都市更新委員會的共識是希望操作上能更有彈性,可以有現金補償作為其中一項選擇。
議員蘇嘉豪問及,如何避免都更過程出現強徵強拍時,令舊區居民成為「第二次弱勢」。劉德學回應稱,補償方案必須公平合理,否則都更就無法推行,制定法律時會充分考慮,且私人產權也受到澳門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