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勝:投資者、借款人或同樣觸法 批政府金融情報工作做得不足

繼2015年「多金事件」、2016年「澳門集團事件」後,本澳再次發生有地產商非法集資、爆煲後捲款潛逃的案件,據司警最新公佈(1月22日)的數字顯示,至今已有51名投資者報案,涉及金額達到港幣2.27億元。本澳非法集資問題頻頻爆煲,而坊間亦一直要求政府修法加強阻嚇力,但為何相關事件仍未得到有效的解決?

曾任治安警社區警務聯絡主任的陳德勝認為,非法集資事件不斷發生,其實是法律制度出了問題。他指出,今次事件源於人的貪念及道德問題,「不少人每月收取的利息高達六厘(6%)至兩分(20%),而據我了解,這個非法集資集團從回歸後就已從事這些工作,比起2016年揭發的澳門集團走得更前。為何會有這麼多人,甚至是政界人士牽涉其中?就是在回歸後,我們的物業市場一直升值,令許多人對前景有所憧憬,才會參與這件事。」

「但是,世界上又怎會有咁大隻蛤乸随街跳?」他指出,若月息高達兩分,當有人投資了一億元,每個月就可以得到二百萬利息,當物業市場一直高企時,或許可以迅速釐補息口,但是在市場平靜甚至向下時,面對這麼大的缺口,主事者根本沒有辦法去填補缺口,「除非有新投資者參與借貸給主事者,否則就沒有任何辦法。」

陳德勝亦認為,今次事件與普遍地產投資「夾錢」去買地,建屋後再分紅的方式不同,鄭姓女子作為主事者除了涉嫌違反詐騙罪外,借貸給她的投資者亦可能會觸犯《刑法典》中的「暴利罪(俗稱高利貸)」,他指,本澳的法定利率為9.75厘,當借出的貸款所收取的利息高於法律所訂定的某個水平,就有可能會觸及高利貸,「司警在調查時,除了要釐清投資者借了多少給她外,亦要查明投資者究竟收取了多少利息。」

陳質疑為何司警延遲公佈 批金管部門情報工作做得不足

今次事件引爆的起點,是在本月17日《論盡》媒體率先報道高富地產「欠落街數」後,司警晚間發佈消息稱於去年12月起陸續接獲25名被害人就非法集資事件報案。陳德勝就質疑,早在12月就有人就事件向警方求助,為何司警要等到傳媒報道後才公佈訊息?「(司警)愈早講出來,就會令人愈早走出來舉報!」

「我知道有不少人因投資而得到甜頭後,整個家族都參與集資,有不少人已經翻本,但真正的受害者是剛加入、或加大本錢的人。」他指,事件牽涉到許多家庭及企業,當他們無法收回本金時,許多家庭及企業都會「頂唔順」,容易導致家庭慘劇及企業倒閉,「雖然今次事件不是因政府而起,但是政府卻一直未有就非法集資問題進行理順,故此產生一次比一次大的局面,今次是30多億,下次可能是數百億,又怎辦?這樣對我們的經濟造成很大損害,資金流動政府沒有掌握,是隻眼開隻眼閉。」

陳德勝認為,若政府可以及早發現這些問題,及時給予阻止,並向社會宣傳非法集資是有高度風險的,「即使打動不了人家,也可以叫他們不要整副身家都投放下去,甚至借錢來投資。許多人甘心冒險,因為利息實在太吸引。但若不貪,就不會導致今次事件發生。」

而陳德勝亦批評,主管金融的金融管理局及金融情報辦公室的情報工作顯然做得不足,非法集資事件一再發生,政府卻未有就相關法律進行修法,無加重相關刑罰,更無大力進行宣傳,即使最終可以拘捕主事者回來接受刑罰亦無用處,「金管局有責任呼籲人們,愈高利息就愈高風險,要道出賺錢要賺得其所,收錢也要合法。現在放數的不合法,收的也是否有問題?這麼大的捲款事件,即使回到澳門也只是坐監數年。錢繼續留在海外,人回來坐監,又有何用處?」

他強調,非法集資問題會令澳門經濟受到長遠影響,政府對此責無旁貸,應杜絕相關事件再次發生。而在於市民,他呼籲投資者投資時應選擇正當合法的產品,「非法集資,即使今日不出事,明天可能都會出問題。澳門集團事件的教訓,就是因為物業價值向下滑,無辦法頂銀行借貸的息口及坊間集資的利息,不走佬也不行。或許他不是有心騙你,但他支撐不了利息,價值亦非想像般上漲,才會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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