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置換房租金樓價參照市值? 陳海帆:有優惠但不多

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法案第八條建議暫住房的租金及置換房的售價,經負責都更的實體參照樓宇所處區域內同等質量及條件的住宅單位的市場價格下提出建議,由行政長官以公佈於《公報》的批示訂定。會上有多名議員質疑租金及售價的釐定機制,憂慮若以市價訂定價格,將會令舊區居民無法負擔。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強調,暫住房及置換房的價格一定不會高於市場價格,當局會給予業權人優惠,「但呢個唔係好大嘅優惠,因為業權人被拆遷時會攞到一筆過嘅經濟補償,要避免雙重補償。」

在討論法案期間,直選議員區錦新質疑「參照」的意思,若參考市場價格來訂定暫住房的租金及置換房的售價,「同私人市場樓價租金一樣時,點解仲要買暫住房?」直選議員蘇嘉豪就指,政府拍板首批暫住房及置住房將於原海一居地段興建,而該區的地價及樓價都不便宜,「原來居住係祐漢嘅居民將來可能要挨貴租,政府有無考慮過市民嘅承受能力?」直選議員林玉鳳問及當局會否仿效香港居屋般,參考市價定價並給予折扣?「置換房唔係人人可買,以市價訂價唔公平,因為有部分屬於公共資源。」

列席會議的陳海帆表示,當局需要一批房屋來解決受都更影響業權人的居住需要,但若沒有立法,政府便缺乏法律依據去興建暫住及置換房。當局參照同區樓宇的市場價格,包括租金與售價,暫住及置換房的價格一定不會高於市場價格,會給予優惠,目的是鼓勵居民參與都更。㒲她亦指,由於拆遷時業權人可以取得一筆過的經濟補償,為避免雙重補償,相關優惠「唔會好大」,而財政局亦會有機制去計算樓宇價格。

至於舊區居民能否負擔暫住或置換房樓價的問題,陳海帆指,相關法案只是一個補充性的措施,居民取得補償後可以原區租屋,亦可以選擇暫住房。

區錦新亦問及暫住及置換房與公屋的區別,憂慮以往曾經取得政府「四厘補貼」的居民被拒租住暫住房或購買置換房。陳海帆回應指,置換房是以市場機制去操作,相關業權人購買置換房時,將會取得完整的業權,購入後政府不會有任何規定去限制置換房的出售。但暫住房則是租予業權人去暫住,以解決回遷前的問題,故此業權人不能轉租暫住房。

陳海帆強調,相關法案既非補償,也非為解決「海一居事件」,而是透過暫住房及置換房給予受都更影響的業主多一個選擇,激勵他們參與都市更新。首批暫住及置換房會於黑沙環原海一居地段興建,政府規劃時會考慮交通及社區配套設施以方便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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