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救生員公司違勞工法 罰23萬

有報道指,一班早前罷工的救生員最近疑被「秋後算帳」,遭僱主解僱。勞工局表示,暫未收到投訴或求助。又表示,早前涉及救生員勞資糾紛的個案,局方已完成部分調查工作,並對僱主沒有安排救生員享受足夠休息時間方面作出處罰。現階段僱主因上述違法行為被處罰的罰金金額合共澳門幣23萬元。

今年8月,有24名任職於體育局轄下公共泳池的救生員投訴,多年來受到僱主、承判公共泳池救生員服務「浪濤行」的不公平待遇,如多年來一直不容許救生員享有週休、年假、病假等合法權利,每日工作時數達到13至18.5小時等等,並發起罷工。其後,當局介入協調下,救生員恢復工作。可是,近日有報道指,一班救生員疑被「秋後算帳」,遭僱主解僱。

就事件,勞工局方繼昨日發出新聞稿回應後,今日再發稿補充,除提到按照勞動關係法及受影響僱員數目,罰金金額合共澳門幣23萬元外,亦再次重申目前未有接獲相關投訴或求助;又指局方一直與勞資雙方保持聯絡,並會主動向僱主了解,依法保障僱員的合法權益。

另外,體育局局長潘永權早前表示表示,對相關公司的行政處罰程序已近完成,根據相關規定至少罰款 1,000萬元。然而,協助救生員的直選立法議員蘇嘉豪在其Facebook專頁表示,此公司過去多年承攬的泳池泳灘服務起碼過億,罰「區區千萬」再踢走埋「搞事份子」,不排除明年「換個殼」又重新中標。

事件亦令社會關注到,政府公共服務的承批制度問題,尤其如何確保有公平公開的競爭;再者,由於公共服務批給是來自公帑,承批公司必須嚴格遵守法律,包括需確保僱員的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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