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公佈九項不動產評定 下月七號起公開諮詢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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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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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年10月31日 18:18

文化局將對全澳第二批共9個不動產項目啟動評定程序,包括更館(沙梨頭)、先鋒廟、聖保祿學院遺址(圍牆遺跡,高園街一段)、東望洋斜巷6號房屋、得勝馬路30號房屋、穆薩家族房屋、聖味基墳場(舊西洋墳場)、原沙欄仔街市舊址(原泗𠵼,街市舊址)和嘉模墟(原氹仔市政街市舊址)共9項,其中6項為業權無登記或者屬於特區政府,3項屬私人業權,當局會諮詢業權人、社會及文遺會意見。

文化局代局長梁惠敏表示,公開諮詢於11月7日至明年1月5日結束,為期60天。當局爭取180天內公佈總結報告,明年11月底前公佈評定结果。特區公報今日亦刊登了社文司司長批示,即日起把4處建築的周邊地方劃定為臨時緩衝區,涉及建築有上述9項目中的先鋒廟、東望洋斜巷6號房屋、聖味基墳場(舊西洋墳場)、嘉模墟(原氹仔市政街市舊址)。梁惠敏重申,當局對待評定建築劃定臨時緩衝區,等同已被當局保護,但並非所有項目都劃定緩衝區,會因應不同情況而定。

被問及當局較前曾表示,第二批不動產的文物評定有13項,為何現時卻縮水只剩下9項?梁惠敏回應稱,經深化研究和論證分析之後,發現部分項目未有足夠資料,又或論證未夠充分,經最終評估後,當局不希望因為兩三個項目而延誤整批不動產評定的時間表,因此今次先將9個條件成熟的項目進行評定,剩下的項目會作後續的相應處理。

另外,有意見認為,文物評定程序需時較長,當局應先公佈文物普查清單,讓社會早作預備,避免文物保護追不上拆建的速度。梁惠敏表示,不動產的文物評定需要分批去做,不希望提前公佈,因為只有處於待評定狀態的不動產才受文遺法保護,因此,若果貿然公開文物普查清單,卻沒有法定保護,會產生不必要的風險。

《全澳第二批不動產評定》的諮詢文本可由即日起,於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文化局轄下圖書館及政府資訊中心索取,或可於文化局專題網頁下載。市民可於公開諮詢期內通過郵寄、傳真、電郵、網頁或親臨等方式,向文化局提供意見。詳情可參閱諮詢文本或於網上瀏覽www.culturalheritage.mo/survey/cbim2018/。如有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36 632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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