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航空破產案被法院歸檔,政府借予非凡的兩億元公帑「凍過水」。在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直選議員李靜儀、梁孫旭及林玉鳳均關注到工商基金的貸款審批程序及資助公共資本企業的問題。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回應指,非凡事件發生後,基金已對巨額貸款審批流程作出檢討,並制定了內部指引,主動審查受助人的資格及能力,尤其經營能力、財政負擔能力、經營模式及資產情況等。基金會全面評估受助人企業所營事業的行業前景,以衡量挏助是否有利總體產業發展。基金亦會加強擔保要求,並在還款監督措施上密切留意相關受助人的經營情況。
梁維特亦指,為強化基金的管理,使公共資源得以更合理、有效運用,基金除繼續按現行法律規定外,已額外制定資助審批指引,審批基本原則包括合法性、公平公正、綜合考慮、不追加資助、不全額資助、不重複資助、避免資助重叠及成本效益等。
另外,李靜儀及梁孫旭亦指,工商基金於2018年首季向公共資本企業「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屬下的「青年創業孵化中心」批出1,200多萬元營運經費,質疑公司本由公共資本設立,但由獲得基金資助營運經費,理據何在?梁維特回應指,經濟局透過合作協議委託「澳中致遠」營運「青年創業孵化中心」,有關營運費用由工商基金依法批合,由管委會以合議形式決議並呈監督實體許可,受資助實體須嚴格遵守「專款專用」原則,而資助主要用於人事、行政及活動三方面。
直選議員李靜儀要求政府交代,2008年政府向非凡航空批出2.12億元借貸時,有否特定的擔保人格式?經濟局局長戴建業回應指,當年向非凡批出借貸時,工商基金對中小企援助借貸的擔保並沒有特定格式,亦沒有要求必須由本地人作擔保,但已吸收相關經驗並作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