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運用惹爭議 公帑監察有定冇? 文產基金有話說

066 我們不要垃圾城 紙本月刊

文:論盡

網址:https://aamacau.com/?p=49714

時間:2018年10月25日 10:10

近年坊間對文創產業的其中一個質疑,是公帑有否被妥善利用。自基金成立以來,多個「創意十足」的項目得到巨額資助,但要麼是市民未見任何亮眼成果,一見就是「花錢買LIKE」、或企業冇出品、或出品質素參差、或企業經營不善、「諗縮數」、甚至拿了公帑但暫停營業多時等等的消息。想了解企業得到政府補助的項目內容,但資料甚少,有時甚至公司的聯絡方式、網站等資料在文產基金的網頁上亦不齊全。不少市民因而質疑究竟幾億公帑是否被倒進鹹水海,或更甚,是有人私相授受以自肥。

透明度低 惹公眾質疑

正進行的商業項目可能事關商業機密,不便透露,這或許可以理解。但項目完成後,其總結報告又可否公開?文產基金說「不」:「由於有關申請計劃書、項目經營的執行報告及總結內容涉及個人私隱、商業內容,受《個人資料保護法》、《商法典》及《行政程序法典》所規範,本基金需要遵守相關法規和協議書的規定,未能公開有關商業資料。如欲了解更多有關經營發展情況,可直接與企業聯繫。」

自文產基金成立至今,批出的資助粗略估計已逾3億。基金曾多次表示,批出的補助只是企業項目總投資額的一部分,並非全額支持,企業亦需要償還貸款。實情是,公眾質疑的並非企業自己有否出錢,而是公帑的投入是否值得。

「文創村」早已十室九空。

「文創村」早已十室九空。

基金:違反規定將被取消資助

究竟文產基金如何監督公帑使用?基金回覆《論盡》時表示,第一期款項將於受惠企業與基金簽訂協議後發放,隨後的款項,則會於項目進度執行報告及總結報告獲通過後按協定的方式發放。又指,倘因各種因素,導致(企業)項目執行與原來計劃有差異,未能如期展開,基金將暫停資助的發放,並要求企業解釋。倘解釋不被接納,項目將被中止撥款,基金將要求企業採取措施,按計劃的內容執行。倘企業未能按照協議進行,根據《文化產業基金資助批給規章》第23條的規定,可取消資助的批給。

文產基金又表示,受資助企業需要提交報告,並配合基金的監察職務。報告必須包括按照已預先訂定的項目規劃及時間表,敘述在有關期間的項目執行情況;而財務部份,需說明在有關期間如何使用獲批給的款項,並附同證明文件。如提交的財務證明不獲基金確認,有關款項不認可為資助用途,企業無權取得有關款項。而倘企業不配合基金的調查工作,或不提交報告,基金有權中止發放資助款項或取消其資助批給及要求返還已發放的資助款項。

基金:退款全部有登政府公報

但究竟有沒有發現過違反規定的項目?基金指,現時資助企業均按協議進行工作。由 2015 年至今,有7個個案曾被中止發放資助,因未按期提交報告、項目實施出現落後。未按期提交報告的項目在提交書面解釋及有關報告被接納後,被解除 中止。對於項目實施出現落後的項目,基金在了解原因,與企業協商項目重回正軌的方案後,可根據說明理由延長執行項目,有關款項也會待項目按計劃執行經基金核實後才發放。

另外,基金表示,受資助企業在項目完成後,如實際支出低於基金所發放的總資助款項,須自接獲相關通知之日起計30天內返還所有差額。如資助的批給被取消,企業須於指定期間內返還已獲發放的款項。如未按規定返還資助款項,且又未有以書面形式提供充分的理據,除不可再申請《文化產業基金資助批給規章》所載的任何資助外,財政局稅務執行處會對受惠企業進行強制徵收。

而2016年至今,有4 個項目因個人原因,由企業主動取消資助並退還已收取資助款項共2,672,979元;有6個項目因實際支出低於基金所發放的總資助款項需退還款項共1,372,705.28 元。有關退款全部均刊登政府公報。

「村」有還錢 「蠟像館」仍在處理

至於早前受到關注的項目 「澳門文創村」及「名人蠟像館」,文產基金表示, 「澳門文創村」的免息貸款分期償還程序已開始,目前正按期償還中。按分期償還協議,還款期將於2022年完成。基金所有免息貸款的批給均須有擔保,倘不償還款項,將取消資助的批給,並由資產或信用擔保償還。另外,基金於2015年向「澳門名人蠟像館」於2015年獲批資助後,隨即展開相關籌備工作,委託澳門的專業公司申辦有關工程、裝修等准照,期間出現一些困難,基金已協助其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現時,有關問題正由專業公司處理中,企業也致力尋求解決方案。

政府應主動開誠佈公

但事實上,以上種種都是傳媒查詢下才詳細發放的資訊。試問一般公眾如欲了解受資助的公司,但文產基金的網頁上連該公司的網站也沒有,難道可以直接聯絡公司說要了解?而現時公眾屢屢看到的,不是文創的亮麗成果,而是出現疑似問題時,唔嘈政府就唔講。究竟政府有否系統性地在文產基金的網頁上公開透明地發佈資訊?所指的不是替企業推廣的介紹,而是清晰地公佈企業如何運用公帑、所得成果、企業有否違規、政府有否主動監察及公佈所發現的違規情況、公眾是否容易查閱有關資訊等一連串的問題。

文產基金正推出兩個專項資助計劃——「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及「社區文創專項資助計劃」,意味着將有更多的公帑會被運用於扶持文創產業。如何謹慎審批、有效監督、主動公佈資訊,體現陽光政府的施政理念,重拾市民對政府的信心,正是多個基金、部門需要思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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