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常會續審議俗稱「賭場禁足令」的《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在會後表示,政府新提交的修改文本更清晰界定工餘禁止進入賭場的娛樂場人員範圍,包括娛樂場裡的博彩桌、博彩機、櫃檯、公關、餐飲、清潔、保安以及監察領域工作的承批公司的僱員,並新增博彩中介人的僱員。而上述承批公司的僱員涉及4.6萬人,至於博彩中介人的僱員,則暫時未有相關資料。
新的法案文本中亦清晰明確規定,當有司法判決時,博監局才會將被禁止進入賭場的人士資料通報公共實體或者向娛樂場提供工作的承批公司,不用擔憂個人資料的外洩。另外有關執行公共職務而進入娛樂場人員中,政府表示會考慮加入勞工事務局及清晰界定保安部隊和保安部門的人員定義,委員會初步預計下週一(29日)將和政府代表再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