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數掘路工程「三宗罪」:做不足、做不快、做不好

065 掘金:無日無之道路工程 紙本月刊

文:論盡

網址:https://aamacau.com/?p=49209

時間:2018年09月29日 10:10

道路工程「重覆開挖」老問題一直困擾著市民,面對審計署以及社會的批評,政府過去曾經出過多招宣稱可優化道路工程的協調及管理,但成效就備受質疑。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道路工程所出現的種種問題,其實是與工程「做不足」、「做不快」、「做不好」有關。

林宇滔首先認為,本澳將所有公用事業管線都埋在地下,本身是一個先進城市的表現,「若將水管、電線全放在路面,當然就不用再掘路,但這並不是一件好事。」但同時本澳距離「先進城市」似乎仍然很遠,「就好像新馬路般,很多年都未有掘路,條石板渠用了90年,已經造成很嚴重的水土流失,幸好這條渠仍可以繼續使用。問題是,將所有東西都埋在地下,什麼都不理,好像沒有事,但這亦不是一件好事。」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

掘路工程「做不足」:因缺前瞻性規劃

林宇滔指出,社會上有很多意見認為不應掘路,「我不認同,是應該要掘的。但我們必須及早規劃道路工程,而非等到管線損壞後才草草開工。」他舉例,本澳每年都會有10多宗爆水管發生,這是由於水公司所使用的石棉喉管已有數十年歷史,一遇上熱脹冷縮就容易爆開,「現在本澳剩下約數公里長的石棉喉,全都在街口的位置,政府這麼多年都不讓水公司掘路更換,從來都是等到要爆水管後才開挖。」

「從管理的角度來看,究竟等到爆水管才掘路,還是未等到爆就更換,哪個才是較先進的表現?當局是不應以這種態度來處理問題的。」

他坦言,現在的道路工程是未有「做足」的,缺乏前瞻性的規劃,沒有做好地下管網的預先舖設,這會窒礙整個城市的基礎建設,無論是水、是電,都是臨時臨急去舖設的,「究竟舊的管線在哪,我們要知道。而將來的管線是否可以預埋管道?或者以地下共同管溝的方式去做,將來舖設新管線都不用再掘路?這些就是做不做得足的問題。」

掘路工程「做不快」:工程應要有監管

至於道路工程「做不快」,林宇滔指,本澳的道路工程經常出現延期的情況。雖然暑假期間新馬路下水道工程似乎有提前15日完工,「但好明顯,今次是有預鬆工期的。」他認為,每當有社會高度關注的大型工程,在工程的首日就會見到有人開工,這是在本澳道路工程中少見的,更多是封了路後沒有人動工,「這代表工程公司沒有準確地把握工期,或者工期延遲都不用被處罰。」

他強調,對於道路工程的工期,當局應是有掌握數據的,理應要監督好工程公司依期完成工作,「審計報告揭示了不少技術層面上的問題,如當局強調不重覆開挖,但是經常出現舖完路面後不夠再掘開路面的情況,不就是在浪費時間?審計報告發現的問題,當局應要有效解決,令工程公司真真正正的做得快。」

掘路工程「做不好」:選材應有統一標準

除了做得足、做得快之外,林宇滔認為,道路工程做得好也是社會的期望。他再以新馬路工程為例,原本工程公司完成新馬路工程後已作重舖,但被居民發現「舖完又掘」的情況,民署解釋是因工程不符合標準,故此要拆卸重舖,「當然你要求公司立即拆掉重舖,免卻將來的麻煩,這是一種好的監管表現,但其實在許多工程當中,都會有政府現場的監工、監理公司等等,為何在舖設路面時看不到問題?這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林宇滔強調,道路工程要做得好,選材選得好是一種學問。他指,政府早前曾承認,現時普遍在本澳使用的瀝清路面因容易損壞加上超負荷,未來會把部分路段如近塔石隧道出口至盧廉若花園一段的荷蘭園大馬路改舖混凝土路面,「我不是要斷言他們要用瀝清或混凝土舖設路面,但我希望他們可以用科學的方法來分析什麼路段應用何種材料。」

林宇滔表示,雖然瀝清路面的耐用度較差,但是本身仍有一定的好處,如車輛經過時可減少噪音、行車舒適性會較好等等。並認為道路選用何種物料來舖設,不應是在個別工程中由個別工程人員來考量,而是應制定一個統一的標準,在何種道路、情況、交通流量與承載底下用什麼的標準,才能減少因道路損壞而重新掘路的情況。

「所謂做得足、做得快、做得好,其實只是老生常談。若果官員及政府部門有用專業標準去盡忠職守的話,這些兜兜轉轉重覆了數十年的錯誤是不應發生的。我們有否認真改過?我希望政府可以按做足、做快、做好這3個方向,一個個問題以科學、系統的方法解決。」

新馬路下水道工程

新馬路下水道工程

交通資訊分散 談何智慧交通?林:方便才有效益

近年政府雖有公佈涉及主幹道的大型道路工程的資訊,例如工程範圍、交通改道、巴士站遷移等等,但是對於較小型的道路工程則少有主動公佈。林宇滔直指,現時交通事務局有設網頁來公佈道路工程資訊,但由於網頁界面並不友善,加上難以在交局網站首頁中尋找得到,相信鮮少有人使用,「雖然這個系統都是用地籍局的地圖來作背景,亦有道路施工的資訊,但這些訊息不會有助方便居民的出行。」

他認為,政府經常提及要發展「智慧交通」,首要整合現有的地理空間資訊,以統一的系統方便居民使用,「要將所有資訊整合,視覺上要方便居民。就好像在外地,一個地圖app就可以看到當中有什麼路段正在塞車,亦可以告訴我替代路線是什麼,我們何時才能用到這些大數據科技?」

林宇滔亦點出另一個問題,現時交局有「交通資訊站」以及「巴士報站」2個流動應用程式,「若駕駛者想知道各區交通的擠塞程度,竟然要打開巴士報站app才能看得到,這是什麼邏輯?其實是因為應用程式的外判商不同所致。」他認為,要令智慧交通產生效益,就必須將所有分散在不同平台的電子資訊整合在一起,方便居民使用,「居民出行前看看這個整合的app,提醒居民路況如何,避開塞車路段,以節省數分鐘時間,才真的是智慧城市、大數據。」

邊掘路邊刪車位 林:官員與市民鬥氣的表現

另外,當局近期在進行道路工程的同時,刪減了當中範圍附近的泊車位做法,引起社會關注及爭議。林宇滔批評,當局的作為並非單純的決策問題,更是官員「鬥氣」的表現。「我承認無辦法滿足到所有人的車位需求,但我覺得官員不只不吸納民意,更是在交通問題上,已經去到一種與居民鬥氣的感覺。我對這是極度失望的,因為這已不是說如何施政的問題,而是表達出你的官威、高高在上,你班刁民我不用理你的感覺。」

林宇滔指出,當局在刪減車位的同時,沒有提出科學的數據說明哪一區最缺車位,包括龍嵩街道路重整後,取消了所有的車位,但那是對在該區上班的電單車駕駛者來說最珍貴的,「政府經常說亞馬喇前地停車場有車位,但其實日間在那泊車的人不多,但政府就以該處有車位為由把中區大部分車位都刪走。」

他亦指,本澳嚴重缺乏的電單車泊車位,今年首季合法電單車位只佔電單車總量約一半左右,「車位嚴重不足,就應想辦法擴闊空間讓人泊車。我記得10多年前電單車遊行後,政府的態度就是儘量在社區空間中尋找位置開闢車位,為何10年後的今日卻反其道而行?」

林宇滔亦指出,過往政府曾經承諾過在所有公共停車場設電單車泊車位,但現在卻無聲無息,皆因政府只說不做,「尤其栢寧、栢威、栢港停車場等,是絕對有空間設電單車位的,透過重新規劃停車場,其實是可以新增許多電單車泊車空間的。栢寧停車場本身更設有電單車入閘口,但到今時今日都沒有電單車位,造成有錢無位泊的現象,這又是政府有沒有魄力的問題。」他強調,政府如今應對停車場作科學規劃,新增更多可以管理、需付費電單車位,甚至可考慮機械化的設施,在有限的空間下設置更多電單車位。

刪車位擴闊行人路鼓勵步行?林反批:咁你又刪舊區過路設施?

每當社會質疑當局刪車位的理據時,當局總會辯稱「擴闊道路及行人路」空間。但林宇滔反問「行人路闊或窄,是否行人行得舒適的因素?若要方便行人出行,現任的林局長就不應大量削減舊區的斑馬線及行人過路設施,試試從培正走到上鏡湖馬路頂,你根本無辦法用一條直路走過去。」

他認為,要鼓勵居民步行,首要應方便居民過馬路。他形容現有紅綠燈的設置是毫無效益的,「到晚上,交通燈就會變成安全的陷阱,司機以為無人過馬路,而行人就覺得怎可能無了期地等綠燈過馬路,這就容易導致意外。」他建議,應仿效台灣「閃紅、閃黃燈」的做法,在非繁忙時間交通燈閃黃燈,代表車輛要讓先、注意行人,閃紅燈則是要停一停注意有沒有行人過路,「若局長真的想方便行人,就不會變成今時今日的境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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