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休、年假全無 「被自願」超時工作 24公共泳池救生員罷工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48442

時間:2018年08月20日 20:20

體育局日前發出新聞稿指,因無足夠救生員當值,鴨涌河泳池及竹灣泳池暫停開放使用。多名救生員召開記者會,指他們一直遭受到僱主不公平的待遇,多年來一直不容許救生員享有週休、年假、病假等合法權利,每日工作時數達到13至18.5小時。而救生員亦不斷被公司要求簽署自願超時工作的聲明書,甚至曾經出現過補簽、預簽的情況。罷工救生員要求公司將過往拖欠員工的薪酬、假期等,均要按勞工法要求作出補償,亦要求公司今後嚴格按照勞工法給予救生員應有的福利,更要求公司未來不能就今次罷工「秋後算帳」。

有參與罷工的救生員表示,2015年8月入職時就開始要在新花園泳池「留守」過夜,而收工過後「留守」的時間沒計入工時,留守期間需要負責清潔、維修等工作。而其他救生員更需要在上班時間教別人游水。有救生員指,曾經試過因救人而受傷,公司僅給予數小時假讓他「睇跌打」,之後就要繼續上班。

亦有救生員稱,發起罷工當日曾經致電僱主表達有20多人不滿待遇,但僱主回覆時竟稱「今日唔得閒傾」,而罷工救生員到勞工局救助後,勞工局再致電僱主,僱主才出現。

協助罷工救生員的議員蘇嘉豪表示,今次共有24名救生員參與罷工,大部分都是外地僱員。他引述救生員指,今年的泳季從3月15日開始至11月,但從泳季開始至今,這些救生員從未享有過一次休息日,而多名救生員亦未有按勞工法規定享有年假。病假方面,雖然僱主稱有為救生員購買勞保,但救生員一直不知有否購買,而當救生員生病或受傷請病假亦是無薪的。另外,入職時僱主與僱員簽署了合同,但就未有按法律要求將合同副本交予救生員,僱主亦一直無向救生員提供糧單。

蘇嘉豪亦指,雖然勞工法規定要確保僱員每日有至少12小時休息,但每逢泳季,救生員普遍的工作時數達到13至18.5小時,從清晨五點工作到晚上十一點。而當中有部分救生員需要留守在泳池從事清潔或看守機房的工作。他亦形容,不少救生員在工作時「被迫自願」做很多東西,有救生員過往不斷被要求簽署自願加班、自願休息日上班的協議,但所簽的協議部分被遮蓋內容,部分連日期都欠奉,懷疑公司要求救生員們補簽、預簽相關協議,更有救生員不願簽署協議被立即辭退。

蘇嘉豪表示,救生員在上週五發起罷工後,曾先後在上週五及今日到勞工局舉報,期間資方「浪濤行」老闆的兒子亦有到場,但兩次會面資方都以「不清楚詳情」為由,稱需要一個星期時間疏理好資料再回應,「救生員們對這個說法十分不放心,不希望復工之後公司繼續拖。」救生員要求公司將過往拖欠員工的薪酬、假期等,均要按勞工法要求作出補償,亦要求公司今後嚴格按照勞工法給予救生員應有的福利,更要求公司未來不能就今次罷工「秋後算帳」。

他強調,並非因為罷工救生員是本地或外地僱員而決定是否協助,而是因為「他們是人」。今次事件亦非單純私人公司與僱員的關係,而是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的問題,「體育局是否沒有人監督?外判公司每年收數百萬元,卻以這種方式對待員工,是否縱容資方?每日工作時數如此長,如何確保救生員在危急關頭時可以拯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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