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應由心而發 蔡梓瑜:立法強制灌輸 易生消極

2018-08-17 國歌法 專題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48409

時間:2018年08月18日 12:12

資深教育工作者蔡梓瑜

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修改《第5/1999號法律〈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的法案。當中建議,將國歌納入本地學制正規教育的中小學教育,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

資深教育工作者蔡梓瑜認為,教育在乎由心而發,強行要學校跟從,容易產生消極抵抗,反而未能達到國歌法的最終目的,且弄巧反拙。「『你要我做咪做畀你睇囉,做個形式畀你睇囉,做個樣畀你睇囉』,但愛國情操應發自內心,以及自由、甘心情願。」

強制易生反效果 愛國教育應潛移默化

「我們常說,教育應用一些軟性,而非硬性的方法去處理。」蔡梓瑜認為,透過立法這種強制方式處理,會令人覺得愛國是需要強迫,導致小朋友從小到大覺得「你迫我就做個樣給你看,你不迫我就不做」,導致社會不能給小朋友從小建立甚麼叫「人倫關係」,亦不懂得在甚麼情況下要立法處理。他認為,社會中的倫理道德範疇很難透過立法處理,而現時似乎有一盲目走勢,變成不論事情性質都以立法處理。又舉例指,規定子女和父母分開居住,要定時回家探望,否則會被罰,「大家聽到這『孝順法』是否(覺得)好荒謬?」

他指出,使用法律是有效、立竿見影、帶有強制性的方式,會看到結果。「但當我們在說國旗國歌法,宣揚一種愛國精神時,就回到教育範疇上。教育工作一定是潛移默化。」而回歸後已有相應的品德與公民教育,現時的歷史教育以及一些時事課餘活動,包括五四升旗、國慶升旗、很多文化電影欣賞等,都能達到效果。又表示,自己過去做學校工作時,亦會嘗試由中國文化方式入手,令學生接觸和喜愛中國文化,知道中國文化偉大深遠,自然會帶動學生探索國家的興趣,與此同時建立與國家之間的關係。「這關係我們就叫愛國情操。」

「很多時法律的制定是『我怕你不愛國』、『我怕你不做』、或者『我強行要你做』,所以一定要用些帶有阻嚇性的法律制度而令你屈服。但愛國這種情操不應該帶有一種強行屈服及灌輸,而是應該打動,令你充滿動機,充滿好奇,甘心情願,先會達到真正一個成果。」

蔡梓瑜坦言,基於歷史及社會原因,在澳門營造愛國氛圍不難。但從教育心理學而言,強制的方式會對學生的動機產生負面影響,「沒人鐘意被強迫做一件事除非心甘情願,這是心理學。」而如果要強加學校去做,會變成沒有自由選擇,而言論自由收窄時,很自然在教育範疇中會令學生有種厭惡、抗拒、消極,這似乎與原先政府想透過法律達成的目的背道而馳。「如你用外在強制干預的方式,強加於人時,似乎會令我們覺得,我們扮演或我們做到你的要求,但我心底裏是否這樣想?你不知道。可能心底裏面更加厭煩,更加抗拒,而達不到國旗國歌法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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