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問題多 量大趕工是原兇 甄慶悅:反映公共工程缺前期規劃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48398

時間:2018年08月16日 17:17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日前公佈有關公共工程批給及監管制度的報告書,委員會引述政府代表承認公共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原兇」,是由於近年眾多龐大的工程項目都需要趕在同一時間內完成,質量問題難以避免。傳新澳門協會副理事長甄慶悅認為,多項公共工程於同一時間內展開,反映出政府對公共工程缺乏前期規劃及預算,導致社會無法監督。而政府本身亦無就工程的輕重緩急進行排序,每當社會、政府有訴求時,政府就會「急就章趕開工」,亦無公佈足夠資訊讓社會進行有效監督。

委員會的報告書指出,今年內造價超過1億元的公共工程項目多達34項,甄慶悅坦言,本澳工程界普遍面對著人資不足的問題,加上近年香港、內地都不斷有新工程上馬,導致人力及原材料成本不斷上漲。雖然政府在多項工程上都會聘請監理公司來進行監督,但本澳有能力監督大型工程的監理公司數量及人手不是太多,加上政府部門的專業能力不足,根本無可能維持這麼多的工程數量,導致政府要疲於奔命去應付這些工程。

甄慶悅坦言,公共工程數量過多,對於政府、工程業界、社會來說都不是好事,「其實本應要攤開20至30年時間來起的,有無必要將所有工程同時展開?如何分開先後緩急?」他亦批評,政府規劃公共工程時從來沒有預算的概念,「我們要起這麼多公屋,究竟要用多少錢?政府未有透露過。輕軌工程亦未見有公佈總共要多少預算,只是一味去做。」

反觀香港,發展局於2016年成立「項目成本管理辦事處」,專門負責處理工程預算的問題,而歐洲有部分國家會要求政府部門興建新項目時,需要評估是否有興建的必要並對外公佈,而事後亦會評估建成的項目是否符合其本身的目的。甄慶悅認為,政府未來提出新公共工程項目時,理應做好前期的規劃,並將相關細節公諸於世,讓社會評價是否應該要興建相關項目。前期的監督、後期的跟進,就會提供到一定資訊讓日後的工程參考。

政府提改善措施「一早就做」甄:前期監督比事後孔明更重要

面對公共工程的種種問題,政府向委員會承諾會透過多項措施來改善,例如引入工料測量制度(QS)、項目管理(PM)、加重罰則等等。甄慶悅坦言,政府所提出的措施雖然都是對的,但不應等到公共工程出現諸多問題後才下決心改善,而是應該「一早就做」,「這些東西其實已經講了許多年,外地一早已經實行了,為何澳門到現在才做?方向是對的,但這些東西其實是基本要求,為何不一早就做?」

他認為,雖然上述措施可以一定程度解決相關問題,但是本澳公共行政一直以來都有一個弊端,就是法律、法規一直存在,但是執行情況卻不得而知,「雖然社會批評法律滯後,但最起碼法律已經存在,政府肯執行現行法律的話,其實有很多問題都可以杜絕得到。現在就是你有法執不了,新措施的執行力亦成疑。」作為其中一個監督政府施政的力量,立法會的跟進委員會應要更勤力,針對這麼多的工程,跟進委應每月或每季開會,要求政府交代工程的進度如何,「一系列措施是好,但是能否做到?就需要跟進委逐個工程來跟進,有問題就通過立法會的力量來解決。」

他認為,「事前監督」對政府施政來說是一件好事,「政府出問題後再去跟進,其成本效益相當低。每季開會跟進工程進度,公眾就會知道相關工程的情況,亦為政府及承建商帶來壓力。否則有如跟進馬會事件般,雖然揭露出許多不合理的地方,但已經沒有用,因為政府已批准其續期24年半。事後孔明,社會事後批評完,也無法改變現實,解決不了問題,這就浪費了跟進委的努力。」

標書合同有誤易引發訴訟 甄:政府自己也要提升專業水平

報告書提及到現行《採購法》條文過時,甄慶悅認為,除了法律出現問題外,政府與承建商之間的標書、合同往往亦出現不少問題,由於合同訂立有誤,導致雙方對於合同條文的設計或理解不同,很多時都會訴諸法院解決上述問題,「究竟負責做合同的人,是否理解工程行業的運作?例如早年輕軌工程出現過對百年石屎的爭議,這就完全是合同及招標文件的問題。」報告書提到政府會不斷要求業界作出提升,甄慶悅反而認為政府更應提升自身的專業水平,「否則你的標書及合同與現實不一致的話,就真的做不了。」

外判氾濫 甄:澳門反其道而行

甄慶悅亦批評,現時政府將大量研究、監督等服務外判,但最終的成果及成效卻無法令人接受。他指出,所有項目的資料及進程理應是掌握在政府的手中,政府官員理應最熟悉自己的範疇,「外判到哪裡去做,都只是一個參考。房屋的問題,規劃的問題,為何要外判予其他地方的人去做?他們根本不了解本澳的情況。但是政府官員已疲於奔命去應付大大小小的工程,根本無時間來做這些研究。」

他以香港為例,港府下設規劃處,大部分的設計、研究均由處方人員一手包辦,沒有能力做的項目才外判出去。但本澳卻反其道而行,有事就先外判,「變相令到政府人員自己的專業性,很難去成長。房屋局本身有研究廳,為何公屋需求報告要委託北京的人去做?研究廳究竟在做些什麼?這些人員不只是做文件,更要懂得房屋、規劃,才能做到。這些整體規劃,應該要由澳門的設計師、規劃師自己動手去做,才能切合澳門的情況。這些人員有參與的話,他們的專業生涯才會有成長,但現在的情況不是這樣的。」

廣告:支持獨立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