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議員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中關注《土地法》和土地管理問題。議員區錦新表示,土地法可以進行檢討,有社會共識時亦可進行合理的修訂,但隨意以公共利益為由豁免土地公開競投這度門必須嚴格鎖緊,絕不容解鎖。否則,已經完全遏止的賤價批地、利益輸送必然捲土重來。他又向全澳市民呼籲,必須擦亮眼睛,警惕有人從中搏亂,任何要求放寛解釋「公共利益」,或擴充行政長官在豁免土地公開競投上的行政裁量權,都是居心不良,圖謀不軌,均應鳴鼓而攻之。
議員李靜儀列舉多項土地豁免公開競投批給事件,強調過去不少發展商利用舊《土地法》漏洞囤地圖利,令土地資源延誤多年未有利用。她強調,無論新舊《土地法》均規定土地批給期限為廿五年且不得續期或延長,除了法律明文規定外,在政府與土地承批人簽署的土地合同中亦有清晰列明批給期限;新舊法當中都具明晰的立法政策取向,就是要切實有效利用土地,而非作為投機炒賣的工具和手段,令批出土地真正回到符合社會發展需要和改善居民生活的目的。她認為,新《土地法》收緊官員的土地審批裁量權,守護好公共資源,這些都是獲社會支持的立法原則,不能輕易動搖。
議員高天賜表示,有傳言指政府擬修改《土地法》,很多市民和他都不同意修法,以方便一些有影響力的商家行事。
議員梁孫旭反映,非法霸地、破壞自然環境的事件時有發生,反映現有土地監管機制存在缺失,社會質疑相關部門是否失職失責。他促請當局完善土地管理機制,捍衛土地資源,適時交代收回霸地的個案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