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會申延長領回格力犬限期 民署初步認同方案具可行性

澳門愛護動物協會與逸園賽狗會今日宣佈將合作安置格犬,狗會已向政府提交延長領回動物限期申請。民署發出新聞稿指,初步認同具可行性,並就有關安置場所設施、格力犬隻飼養管護條件、領養安排等提出了具體的要求,逸園須符合有關條件才可獲許延長領回期的申請,以確保格力犬得到妥善的照顧及合適出路。

民署指,經分析26日狗會提交的方案,按《動保法》規定,初步認同具可行性,惟為確保格犬力得到妥善的照顧及安置,民署就狗會的申請提出具體的必要條件,包括在延長60天領回期間內,狗會須在民署的監督下,委託本澳動物保護團體協助其照顧格力犬,因照顧格力犬而產生的任何開支及費用由狗會負責;遷置格力犬場所的設施及設備須符合法例要求,以確保動物住宿的安全、清潔以及有充足活動空間等;將來格力犬開放領養時,所有被領養的格力犬必須進行絕育。

民署已於今日(27日)覆函逸園須同意及符合有關條件,以確保逸園兌現承諾,同時要求逸園須於7月30日前提交回覆,才可獲許可延長領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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