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航空」破產8年,政府當初借出的2.12億一直未能收回。初級法院今公佈,非凡航空破產案的判決已轉為確定,而且「非凡航空」已沒有其他財產和金錢支付債權人所要求的債務,主理案件法官已於2018年1月23日作出批示,根據訴訟法律規定,宣告將案件歸檔。
經濟局亦發新聞稿表示,特區工商業發展基金 2010年起開展追討非凡航空欠款 2.12億元的訴訟程序,同時透過代表律師,嘗試在香港對保證人開展追討程序,包括查找資產,至今已透過一切合法途徑,均未能找到非凡獲援助金的保證人-鷹揚航空控股有任何財產。
初院表示,非凡航空拖欠債務的總金額為11.4億元,其中被拖欠債務最多的是鷹揚航空控股,為 4.6億元,其次是特區工商業發展基金的 2億元。經清算程序變賣被扣押的財產後,全部款項 11.8萬元,用作繳付相關破產案的訴訟費用,結算後仍欠部分訴訟費用共 6.2萬元。此外,由於「非凡航空」已沒有財產,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已按法官的批示,先後向破產管理人和兩名辯護人支付報酬及開支費用約8.4萬澳門元。卷宗資料顯示,在2011年3月15日至2015年12月16日期間,社會保障基金先後四次向破產人的部分員工作出墊支,金額約153萬澳門元。
法官於 2011年 4月,應特區工商基金的請求,批准查封非凡航空的股東、援助款項償還的保證人鷹揚航空控股在香港銀行帳戶的金額,合共 12.1萬美元,即逾 97萬澳門元,但由於澳門特區與香港特區沒有簽署民事方面的司法協助而未能執行。同年經特區工商基金申請,法官命令查封鷹揚航空控股持有的非凡航空股份,票面價值為 2,499萬元;至 2013年,法官先後委任 5人嘗試以私人磋商方式變賣被查封的股份,但均無法變賣。
法官於今年 6月 6日批示,考慮到非凡航空已被宣告破產,不太可能有人願意購入股份,決定無需繼續有關變賣。
另外,初級法院認為,根據卷宗資料顯示,鷹揚航空控股為 1間在香港註冊的投資控股公司,法定股本總面值為 1萬港元,其股東為 1間香港公司、1間澳門公司、1間薩摩亞公司和 3間英屬處女群島的離岸公司。因此,特區工商基金其實早於 2010年在本澳提起有關執行案的同時,即應抓緊時間到香港特區透過司法途徑追究有關承兌保證責任,但現時是否已過了有關追訴期則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