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晚八時舉行《民防綱要法》的首場公眾諮詢,約80名市民出席。諮詢文本建議設立「虛假社會預警罪」,最高可判處3年徒刑。有市民認為,刑罰過重,建議參考香港用社會服務令代替刑罰,亦有市民表示,是否只要在發佈的內容加上備註,「以上內容未經證實」,就可以避免觸犯法律?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曾翔回應稱,社會服務令是英美法律較流行的做法,澳門未必適合。他重申,政府建議增設的罪名所針對的,是在較為嚴重的突發公共事件狀態下的故意造謠和傳謠行為,而有關謠言是已經被證實為「虛假」而非「未經證實」、且至少會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安寧。「其實自己可以思考下,個種情況入唔入到(罪),佢做咗一個通俗啲講叫『戴頭盔』的行為,其實我哋真係唔係好鼓勵。」
另外,諮詢文本建議設立志願協防制度,有市民關注志願者的保障。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表示,去年「天鴿」風災過後,不少市民熱心幫忙,但在協調及資源調配上出現混亂,設立志願協防制度有助統籌工作,能夠更容易地分配工作,以及更有效地善用人力資源。未來鼓勵有意參與協訪的市民登記,並為他們買保險,亦會考慮設立基金,保障未有登記,但臨時決定參與協防的市民。
《民防綱要法》還有兩次公眾諮詢會(報名通道︰https://goo.gl/LyiQCs),將於本週四及週六舉行,具體安排如下︰
公眾諮詢第二場:
對象:公眾
日期:2018年7月19日 (星期四)
時間:晚上8時至10時 (7時15分開始入場)
語言:中文(設葡語傳譯及手語翻譯)
地點: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
公眾諮詢第三場︰
對象:公眾
日期:2018年7月21日 (星期六)
時間:下午3時至5時 (2時15分開始入場)
語言:中文(設葡語傳譯及手語翻譯)
地點: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