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箱」開會 打倒昨天的我 文遺會神邏輯:「活化」先於「保育」

身為文遺會主席的譚俊榮去年三月曾表示,由於荔枝碗保育個案不涉及私人業權的問題,認為可以公開文遺會討論荔枝碗保育的會議,但仍要視乎相關法例與文遺會研究。去年四月,文遺會就在傳媒的見證下,一致認同荔枝碗片區的歷史文化以及景觀的價值,支持政府儘快啟動文物評定程序,更有委員建議,政府應積極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請將其列優秀保護實踐名冊。

事隔一年,文遺會再次「黑箱」開會,會後新聞稿稱大部份委員不建議把「荔枝碗船廠片區」評定為文物,前後態度差異之大,令人嘩然。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會上有來自專業界別的委員認為,難以百分百原貌修復船廠,就算可盡量復原,每間價格都可能非常巨大,而整個片區有十幾間船廠,被評為文物後,設計會受到法例限制,未必有利活化。

究竟「文物保護」與「活化」是否對立?綜觀澳門,有不少受保護建築皆有被活化再利用。鄭家大屋曾殘破不全,政府不惜工本地修復,現是世遺城區組成部分之一;舊法院是「具建築藝術價值的建築物」,將被活化成新中央圖書館。

坊間不少聲音亦質疑:文物是否一定要被活化?大三巴是否需要被活化?文物建築的維護保存及活化工作是兩回事,甚至笑指澳門並非「文化名城」,而是「活化名城」,直言保留是歷史價值的肯定,不是因為它可以活化,不是因為它可以成為旅遊產品,現在「活化價值」重於「歷史價值」。

當中邏輯謬誤之大,令人質疑政府的語言偽術究竟要玩多大?而上演一場「大龍鳳」,目的又是為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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