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泊檢控多即法律阻嚇力不足? 林宇滔批︰官員邏輯思維太低層次

交通事務局日前公佈修改《道路交通法》諮詢文本,當局建議將部分行政違法行為的罰則調高超過1倍,如違法泊車及行人道停車從現時的300元增至600元,黃實線停泊車從600元升至900元。交通局局長林衍新被問及修法有否考慮社會接受程度時竟指,去年涉違泊的檢控有80多萬宗,「我哋希望社會大眾能夠討論一下,現時的罰款,夠唔夠阻嚇力,如果係夠嘅,點解會有80幾萬宗抄牌?」林衍新的言論引起社會強烈批評,更有團體蘊釀發起遊行反對加價。

 

官員敢做事不等於要與民為敵

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表明,不認同林衍新的說法,批評其言論帶有挑釁性,「政府一直以來有無做好泊車位嘅規劃?我見唔到,只係見到局長用一個神邏輯去話,因為罰款唔夠阻嚇力,所以有咁多檢控數字。呢個情況反映出官員思維極其簡單,作為一個局級官員,唔應該有咁簡單同低層次嘅邏輯思維,最重要嘅係要做好配套!」

林宇滔亦批評,相關官員以一副「戰鬥格」來「挑戰」居民的做法並非首次,林衍新的講法及態度,更令到整個修法失焦,「其實都未開始諮詢,政府亦未攞任何數據去支持呢個政策,就已經令到社會有咁大嘅反響,我覺得唔只係法律本身嘅問題,而係呢個局長嘅政策思考,以及對於公眾嘅公關策略,究竟有無人同佢進行再培訓?」

林宇滔相信,林衍新是一個「敢做事」的局長,但認為「敢做事」不一定等同於要「與民為敵」,又認為作為局長,若希望所推行的政策得到居民支持,應要有一定的同理心,並思考如何才能找到共識,讓政策可以向前走,「佢可以同居民一齊去討論一啲有效嘅辦法,我亦覺得社會唔係唔理性去討論。」

 

罰則提高了 有沒有配套?

本澳泊位不足問題一直為人垢病,而警方抄牌亦不手軟。林宇滔指出,從客觀數字來看,現時全澳的輕型車輛泊位數量已較車輛數量為多,但是電單車泊位僅為電單車數量的57.9%,「喺車位嚴重不足嘅情況下,點解我哋仲要去提高罰則?雖然駕駛者係有責任唔違泊,但係我見唔到政府係處理泊車位不足嘅問題上,有採取任何措施去對症下藥。」

至於處罰阻嚇力方面,林宇滔指出,相較於鄰近地區,本澳對於違泊等行為的罰則並不輕,「香港早排針對多項交通罪行嘅定額罰款調高金額,但新的罰款額只是從320元至450元調高至400元至560元,相較澳門嚟講都仲係低。」他亦指,警方近期針對違泊黑點加強執法,再加上當局近期調高了拖車的費用,認為這些措施經已具備一定阻嚇力。他強調,在電單車位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貿然調高罰則,既不會帶來有效的成果,更會挑起政府與公眾之間的無謂矛盾。

林宇滔坦言,本澳的交通政策是失敗的,原因在於本澳未有一套經過社會充份討論的政策原則及邏輯,雖然政府早在2010年推出《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但是直到今日,整體交通政策經已變得模糊,「之前嘅公交政策就係以服務創造需求,即係做好巴士服務就會多啲人搭車,但係現今嘅公交政策,係呢個局長帶領之下,就已經改咗做效率為先,而非公共利益為先。我哋唔應該再換一個局長,就換一個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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