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論壇探討智慧城市建設,有發言市民憂慮,今次政府藉助內地阿里巴巴集團的雲計算技術發展智慧城市,萬一對方的技術出現故障、有關資料在傳送過程中出現洩漏等問題,澳門本地有否能力接手處理問題,阿里巴巴在澳門沒有公司,將來如何跨境追究責任?另外,建設智慧城市需要收集大量數據,在過程中如何模糊化,去除個人資料訊息,政府有否機制保障市民的個人資料安全等等。
個資辦法律組職務主管廖志聰回應時重申,現行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是一套完善的框架性法律,法律針對個人資料傳送到澳門以外的地方有一定限制,對其正當性亦有規定。而個資辦在積極參與政府討論建設智慧城市的過程中發現,有關工作未必需要處理到大量的個人資料,建議在智慧城市建設的頂層設計中,減少接觸個人資料。他又稱,個資辦現階段並無檢討和修改《個資法》的意向,但會一直參考世界各地的做法、檢討法案的相關指引及準則。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馬志毅回應時表示,在建設智慧城市過程中,不贊成遇到法律瓶頸就要修法,相信利用科技手段亦可解決很多問題。他又表示,特區政府與阿里巴巴的合作有通盤考慮,包括建構數據平台,以及培育本地人才等等,阿里巴巴亦有邀請本地供應商參與共同建設。他說︰「將來好多雲計算的應用是靠澳門人或特區政府內部提供俾市民。數據平台只是數據資料的收集,數據架構的建設。」
物流與運輸學會會長高冠鵬提出,應用電子車牌追蹤車輛位置和速度,但憂慮涉及個人私隱;智慧城市聯盟理事長黃承發就表示,若將來利用智慧燈柱就可以監測交通狀況,亦可避免接觸個人私隱。
澳電智慧發展研究小組成員梁普宇表示,現時除了民署管理的8,000多支街燈之外,由澳電管理的有2.1萬多支街燈,街燈分佈的規律性有助發展智慧城市,「無論係監控或者其他作用」。但現時澳門的街燈只起照明作用,無論是燈柱的設計、供電或者配套方面還需要研究,希望年底前在旅遊區和新口岸設立試點。他說,街燈作為單一支柱,可以向其他設備提供數據採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