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湖C、D區共計14幅的未發展土地,早於2016年7月30日達到25年的批租期「大限」,但至今超過20個月,政府依然未按照《土地法》啟用相關的土地收回程序。立法議員蘇嘉豪認為,本澳土地資源極其珍貴,公眾高度重視政府如何妥善管理和利用土地,並期望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收回未依法於限期前完成利用的土地。他又指,公眾一般預料當政府批示宣告土地失效,將掀起不少司法訴訟程序,因而非常憂慮大眾善用有關地段的願景將被無了期拖延。
他指出,南灣湖C、D區未被收回的土地,包括A9地段,鄰近立法會的C1、C3至C6、C8至C12、C17地段,以及鄰近觀光塔的D2和D5地段,面積約50,000平方米,屬於最大規模的逾期未發展須收回的地段群。當年土地超過批租期限後,行政當局曾經承諾:「將按照《土地法》及其他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有序地跟進臨時批給期屆滿土地的相關行政程序,如有結果便會對外公佈。」他相信將為特區政府帶來龐大的新增土地儲備,但對至今仍無任何收地動靜感到疑惑。
蘇嘉豪指,基於有關地段群座落澳門半島的重要位置,其土地利用將對本澳可持續發展產生重大影響。譬如說,最近的《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公眾諮詢期間,社會廣泛關注到西望洋山至填海新城B區、嘉樂庇總督大橋方向——當中尤其包括望向南灣湖C及D區——的景觀視廊,憂慮當區往後的都市發展,將令本澳歷史城區的山海景觀連繫遭受不可逆轉的衝擊與破壞。
而根據1990年代官方制訂的「南灣海灣重整計劃」(又稱「玫瑰園計劃」),早已較嚴謹訂定該地段群的面積、最大覆蓋率、最大建築高度及建築用途等,也規劃於當區興建博物館、美術館、大劇院等城市文化設施,蘇嘉豪認為,雖然政府後來詭異地以「不能配合特區發展」為由,廢止有關法定規劃,但該規劃的原意與精神仍然值得當區往後土地利用的重要參考。
他促請行政當局及早批示宣告南灣湖C、D區的有關土地失效,繼而啟動收回程序,往後應參考「玫瑰園計劃」的文化建設概念,同時結合填海新城B區的低密度濱海發展,以此原則規劃南灣湖C、D區的地段群,待正式收回土地後展開建設,為下一代創造澳門半島南岸可持續的文化、生態和休閒新地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