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二就是「五一國際勞動節」,縱觀本澳的就業及勞工權利政策,仍然有不少不盡完善的地方,例如假期、外僱氾濫等,損害勞動者的權益。直選議員蘇嘉豪指出,無論是現行的勞工政策還是就業政策,都客觀地存在著政府向商界傾斜的情況。而每當社會討論到有關勞工權益的議題時,商界一向都會拿中小企經營困難為理由、藉口,對增加勞工權利的保障表達不同意的聲音。但他指出,即使是身為勞動者的市民,亦較少人正視自己的勞工權益問題。
他指,有不少外地的勞動組織、工會等都曾提倡不應以「打工仔」的心態來看待勞動者,但是這種說法在華人社會包括本澳已植根在勞動者的心中,變相令到勞動者認為自己與資方的關係已有著先天性的不平等,導致當出現勞方不同意資方,或出現勞方向資方作抗衡或對抗時,就會令社會覺得這是不可思義的事情,從而令勞方在不知不覺間被資方剝削,「好多人認為,打工仔就應服務老闆,導致好多勞動者認為爭取權益是不正常的情況。」
除此之外,蘇嘉豪亦指出,由於不少勞動者都不熟悉關於勞動關係的法律,以至勞動者不知道自己享有什麼權利。他舉例指,《勞動關係法》規定,具期限的勞動合同在2年後就會轉為不具期限合同,但現時在學校任職的教師,每年4、5月要收到校方的「留任書」後,才能在下一學年繼續任教,變相教師需要每年與校方續約,「教師以為這是正常的,但是他們不知道,原來勞動合同在簽訂2年後,就不應再有期限,導致每年4至5月,教師都要提心吊膽,等待留任書的到來。」
他亦舉出保安部隊的例子稱,保安部隊輪班人員同屬公務員,可享有公眾假期,但一直以來只有日間上班的文職員工才能在「紅日」放假,輪班人員則維持著「返8抖24」的做法,只有當年假橫跨了公眾假期,才能在公眾假期放假,「許多保安部隊輪班人員,包括現役的或已退休的,都不知道工作了這麼多年,原來每年都會少別人10多日的公眾假期。」
本地外地僱員非同工同酬 蘇:外僱頂爛市降本地僱員薪酬
蘇嘉豪亦提及,1998年澳葡政府所制定的《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其所規範的就是勞動權益的普世價值,「第2條開宗名義就說要尊重勞工權利及認同工作的社會價值,其實就是所謂的勞動者有價的普世價值。」他亦指,第9條亦明文規定,聘請外地僱員是要補充本地勞動力不足。他批評,由於多年來政府的縱容,令外僱輸入政策變得寬鬆,退場機制形同虛設,導致本地、外地僱員之間製造了分化、對抗的意識,令本地人厭惡外地僱員。
「我所強調的普世價值,就是本地僱員與外地僱員應要同工同酬。」他指出,由於現時外僱普遍存在「頂爛市」的情況,不斷助長無良的僱主利用低廉的價錢來聘請外僱,變相削弱本地僱員的議價能力,「同工同酬,令到聘請外僱再沒有價格優勢,亦令僱主更願意去請本地僱員,最終最大的得益者反而是本地僱員。若果我們繼續助長商界去壓低聘請外僱的條件時,變相受害的就是本地僱員。」
工會法立法放完炮就無下文 蘇:應要「真推動」
除了本地、外地僱員「同工同酬」外,蘇嘉豪亦認為,雖然過往有不少議員、社團均推動《工會法》立法,但往往「放了一炮就完,每年提了案,被駁回後就完,但沒有繼續去做深入的工作。」他亦指,政府對於《工會法》立法明顯是在「走數」,「2016年說要用2年時間研究,但現在已過了,研究出來的東西究竟如何?」
蘇嘉豪期望,未來政府能夠真正推動《工會法》立法這項憲制責任,民間亦要為《工會法》立法進行深刻的準備及政治遊說。而勞動社團亦要負起維權、教育的責任,讓勞方面對勞動權益問題時不要「吞聲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