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互認硬上馬 未回應疑慮 區錦新:當局不負責任!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毫無公眾諮詢以及社會共識之下,今日發佈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立法議員區錦新在其個人專頁表示,曾在上月底就內地與澳門駕照互認事宜提出書面質詢,批評當局在未有回應並足以釋除疑慮便匆匆授權簽訂相關協議,是不負責任的,完全不能接受。

他並指,當局曾承諾會持續聽取社會各界對駕照互認的意見,但今日行政長官卻突然授權司長簽署協議,質疑當局在此期間收到多少支持協議的意見,令政府相信已有足夠的社會共識去簽署這項協議,抑或政府根本是一意孤行不理民意反對。

區錦新在上述書面質詢中指出,他曾於去年10月27日就駕照互認問題向政府提出質詢,而交通事務局回覆時提及,政府計劃與內地進行駕照互認是為了「回應澳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動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優質生活圈的重要一環,對年青人融入內地,特別是大灣區建設有正面作用。」他認為,根據此一回應,當局已視此為推動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優質生活圈的「重要一環」,有事在必行的味道。

但他指出,包括逼使澳門「年青人融入內地」,及駕照互認讓內地居民無須持有澳門任何的駕照文件均可在澳門開車,都是一個涉及澳門人福祉的重大政策改變,均應透過如公開諮詢或民意調查等的有效途徑收集意見,並確保在取得社會廣泛的共識方可進行,決不應以秘密商討方式與內地達成協議造成既成事實,更不應在未有社會共識前單憑長官意志而確認此為事在必行。

區錦新質詢當局會否就駕照互認這項重大的政策改變,開展公開諮詢,以確保此駕照互認的意向是在具有廣泛的社會共識下與內地進行商討的?

區錦新亦指,現時不少外地僱員在澳門工作期間已被其僱主唆使考取駕駛執照當過界司機,這種違法行為已極為泛濫,社會對此已深為詬病。其中主要是當一個外地僱員在澳門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其開車遇查時,執法者無法確認其開車是為了上下班代步抑或正在工作,這種難於取證下讓違法行為有極大的空子可鑽。若按照當局所透露的駕照互認安排,將會令此違法行為更趨猖獗,更難以遏止。當局對有關問題只以「各政府部門會繼續保持緊密溝通及聯繫,加強巡查打擊」,但當現時對此種違法行為也無法遏止之下,政府憑甚麼認為「繼續保持緊密溝通」、「加強巡查打擊」就可遏止問題進一步惡化?

他續指,就其質詢所質疑「若達成有關協議,出現大量的非本地人不持任何本地合法執照開車,一旦發生事故,肇事者離澳,其刑事或民事責任根本沒有任何追討途徑。」當局在回應時稱兩地政府會就對方居民的交通違法行為及交通事故建立「通報機制」。但即使同是澳門居民,因為交通意外而出現的糾紛或賠償亦常有紛爭及難於解決,當意外一方是內地居民時,情況將更為複雜,涉及索償問題將更難於解決,未來的雙方「通報機制」是否可包括為受害人索償及追究法律責任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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