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個駐校社工,雖有明文的返工放工時間,但放工時間卻難以預計,不計算工作時數的OT時常出現……
他有兩部電話,其中一部用作與家長、學生聯繫,而我最怕就是這部電話響起,因為當它響起的時間,大多是非工作時間,一星期難得迎來的星期日假期家人相聚時間,也會因鈴聲響起而中止,並非on call 36,而是on call anytime。
記得三年前,孩子出生後幾日,他就因為學生家中發生巨變,經常來回奔波,甚至無暇照顧初生孩子和坐月中的老婆,深夜回家後也累得倒頭就睡,第二天天剛亮又準備返工去。去年大年初一,一家圍著圓桌飲茶,蝦餃也未放入口中,已被急call的電話召走了,再回家已是半夜。大小事經常發生,電話經常響起……甚至私人電話也不斷地有工作群組傳來的訊息,需回復處理,直接對話電話也未曾少過……
看著他在社工這一行工作將近十年,看著他的付出,他的熱誠,雖然收入不高、工時又長、壓力又大,但還是一直支持著他做這一份有意思的工作。
多年前得悉社工將準備註冊,作為膚淺的家人,想的是能否加人工、增加保障等以改善下生活質素。但他在意的卻是註冊能否保障服務受眾的權益、能否讓社工的專業得以發揮、能否促進社會公義,雖然我不太懂,但我看到的他所想的均非以個人的益處角度出發,更令我明白社會工作是一份有意義的工作,更加需要支持他繼續為有需要的人付出。
然而近日從《正報》看到的新聞,卻讓我感到憤慨,因為有一名負責審議社工註冊制度的「法律專家」的議員提出:若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作出簡單的決定都容許社工申訴,將增加社專會和社工局的工作量。並提出,應是重要事宜才可申訴。然而法案的申訴機制,是對個人的保障,屬於公民權利。「法律專家」議員卻連這一公民權利都要從社工身上剝奪,到頭來原來社工只是二等公民。
看見另一半一直以來為社會工作的付出,再看到作為同樣專業人士的「法律專家」議員,對社工這一行列如此的不尊重,我已無法繼續支持他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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