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般性通過設立市政署法案 排除民選機制 吳國昌︰反民主的官僚立場

立法會全體大會以27票贊成、3票反對,一般性通過《設立市政署》法案,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稱,提交市政署法案是為了完整履行基本法和憲制責任,強調設立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是受政府委托,接受特區政府監督,市政機構職能包括提供文化康樂和諮詢意見等。但由於排除民選機制,全部委員將由特首委任,多名議員此展開辯論。

議員吳國昌反對法案,他批評政府扭曲基本法,聲稱民選就是代市民,而非代表政府委託。「呢個係完全係反民主的官僚立場,將市民和政府完全對立起來。」他認為,政府是為市民服務,政府本身係承擔受市民委託提供服務的角色,因此兩個角度應該無矛盾。「除非政府唔係為市民做嘢。只有反民主的立場才能推導到呢個結論。」

同樣投反對票的議員區錦新對法案感到失望,他認為,日後只是將「民政總署」的招牌改為「市政署」,「睇唔到點樣可以設立市政機構就可以向市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因為不能引入民選機制,澳門點樣能充分表達民意,民意代表參與非常重要,全部委員都係委任,呢個係完全無辦法接受。」他又指出,日後的這些由特首委任的市政委員又將成為特首選委,這是違反政治倫理,令人質疑是政治酬庸。他指出,現時的體育委員會,以及日後的社專會都有民選成員,「呢啲又係政權性機構?依家政府直情將民選當成洪水猛獸。點解澳門唔可以與時俱進呢?」

議員高天賜亦反對法案,他質疑沒有民選機制,日後的市政委員可能全部都是因為親疏有別,而個個空降。

支持法案的議員林玉鳳表示,政府給了假希望給社會,讓社會曾經以為政府將會為年青人提供參政的機會。她希望政府能回應絕大部分市民的期望,即使無法透過直選產生,但也應有所變通,如在諮詢委員的委任上,可採用公開遴選、自薦應徵、社團舉薦等方式,增加委員選任的公開性,釋除市民憂心政府只起用「自己人」的疑慮,事實上政府及長官也多次表示願意吸納不同的聲音,大可仿傚香港林鄭月娥特首上任後提出的新舉措,在青年發展委員會以自薦計劃鼓勵青年人參與政務,澳門政府也應以實際措施體現政府願意吸納不同聲音的態度。

陳海帆回應時稱,政府委任並非代表政府不聽民意閉門做車,諮詢委員來自社區,對於議員憂慮未來諮詢委員的選拔和能否自薦問題,她稱政府持開放態度,歡迎無論年輕人、專業人士或社區工作者,如果有興趣,均可以自薦。她稱,現時的三區社諮委都有各界人士參與,好好的經驗,亦為市民的福祉做了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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