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突然提出修改集會示威法,若法案獲得通過,集會、示威發起人不再向民署繳交書面告知,而是向治安警察局。立法議員吳國昌反對修法,認為政府現時將正常的人民活動視為威脅政府和威脅治安的行動。政府越來越敵視民間聲音,將來必定加深社會矛盾。
吳國昌表示,集會示威法的立法原意,是將集會示威視為正常行使人權的活動,由於要使用到公共地方,因此需要管理公共地方的市政當局協調處理,即現時的民政總署,「有一個集會示威的行動,可能隔離有另一個集會示威又或其他公開活動都好,需要協調安排,呢啲就唔係話警察去安排,應該係由管理地方的政府機構處理。」
吳國昌說,政府今次的修法取向不能接受。「示威並不是搞威脅的活動,只是顯示人民的威嚴的活動,就唔係威脅政府的活動,但現時的政府覺得受到威脅以及威脅治安。」吳國昌認為,現屆政府的政治取態越來越將政府和人民對立起來,並收窄市民的發聲空間。
他指,政府聲稱市政機構不能民選,因為民選的市政機構代表人民,而非代表政府,但市政府構是代表政府提供服務,所以不能民選。「呢個就直接將政府和人民對立起來,抽象的立場已經明顯轉變,實踐的立場就是在集會示威的行動當中,能檢控的就盡量檢控,已經完全係收緊曬。現時檢控的準則已經好鬆,總之有事就檢控先。」
吳國昌認為,政府越來越敵視民間的聲音,會加深社會矛盾。「但現屆政府不會在意這些,留咁多錢買止痛餅有咩事解決唔到?」他亦覺得,政府今次的做法是配合中央政府對港澳政策全面收緊的配合行動,「香港集會示威的行動比較激烈,中央政府覺得有啲問題,要加強治安上的關注,今次就算不是中央政府主動推動,亦好容易得到中央政府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