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正進行《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的公眾諮詢。立法議員林玉鳳指出,管理計劃是由《文遺法》衍生出來的行政法規,因此,應該更著重執行細節,管理計劃應該要比法律更仔細。但有關的諮詢只有方向性的內容,沒有執行細節,亦不知有何約束力,相關內容甚至比《文遺法》更為框架性,完全是本末倒置。「好粗疏,權責不清楚,法律位階算什麼?這個計劃有什麼效力?全部都不清楚。」她認為,公眾希望知道有關計劃的執行如何可以有效保護到文化遺產,但諮詢文本卻看不到有這個效果。
她認為,政府在推出有關計劃之前,要有文遺會審議把關,甚至應該要有公示,收集最後的意見。她指出,內地現時亦提倡民主立法,科學立法,「中央亦要求地方解釋邊啲內容係有接納咗公眾意見,邊啲內容係唔接納,唔接納的原因是什麼等等。」澳門的《文遺法》其實亦有鼓勵公眾參與的立法精神,例如公眾有權要求啟動文物評定程序等等,因此,相關計劃的執行細節不應只由文化局閉門造車了事,需要有公眾參與。
另外,諮詢文本提出保護十一條景觀視廊的管理措施,只有約五十至一百字,社會擔心這會否是為日後的樓宇建築放高而破壞景觀鋪路,尤其是南灣湖CD區和新城B區等未開發利用的土地。林玉鳳認為,管理計劃應該要有的執行細節全部都沒有,因此,社會有陰謀論認為政府有意放生有關土地是好合理的。
文化局一直聲稱,景觀保護以及建築限高等等需要與城市規劃配合,文化局不能取代其他權責部門。林玉鳳則認為,文化局推卸責任。「如果依家出咗管理計劃,沒有可操作性,將來要放高的話,城規會根據什麼來決定是否容許放高呢?」她說,同一個區只要有一座樓宇放高,其他樓宇亦可以放高。「最驚B區放高之後,拉返埋主教山同一個區,全部都放高的話,咁成個景觀就無曬,呢個係好危險。」她擔憂澳門總體城市規劃遲未出台,而歷史城區管理計劃關於限高等等的執行細節通通都沒有,即使日後政府有心要保護文化遺產,亦沒有法律工具可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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