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走數 社專會互選無望? 黃艷梅︰政府持開放態度

政府曾承諾第二屆社專會的5名民間代表由註冊社工互選產生,並將有關條文寫入《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制度》法案,但有關承諾現時並無寫入法案文本,社工業界質疑政府「走數」。

社工局局長黃艷梅表示,政府對第二屆社專會的組成持開放態度,完全沒有否定任何形式的產生辦法。當局希望尊重專業自主,將來交由第一屆社專會聽取註冊社工意見後決定,不論是以互選或推舉的方式產生第二屆社專會的5名民間代表,都會交由註冊社工和社專會商討,法律條文亦以此方向編寫。「註冊社工先係最有話語權,條文上希望盡量做到呢個效果。」

黃艷梅又表示,因應設立社工專業註冊制度法案,已成立專家小組跟進法案及後續的配套法規,包括社工專業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評審準則,以及考試制度等等。至於「一專兩制」的問題,她說,由於現時公職沒有社工專業職程,因此暫時不能規定公職社工必須註冊。另外,政府同意法案會設檢討期。

立法會二常會今日繼續細則性討論社工專業註冊制度法案,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引述政府代表稱,社工的工作性質會因應社會發展而改變,因此有關定義不會寫入法律條文,將來交由社工專業委員會定義。

至於有外地社工學生憂慮學歷未來可否與社工註冊制度銜接。陳澤武稱,政府已成立專家小組定義何為核心學科、基礎學科,最後會由社專會決定需否補修學科。他又引述政府代表稱,本澳未有需要輸入外勞社工的例子,法案亦沒有考慮加入相關條文。陳澤武又稱,有顧問在會上認為社會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應包含執業制度,政府代表表示認同,會與法律顧問研究,法案名稱或改為「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註冊及執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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