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有意推行內地與澳門輕型汽車駕照免試互認政策,引起社會不少爭議。新澳門學社到政府總部遞信,促請特區政府就此展開重大政策公眾諮詢,讓社會更科學和理性探討駕照互認政策實施的必要性及相關利弊。
學社批評,交通局在未有提供支撐政策實行的充分論據之下,有關官員就擺出「勢在必行」的姿態,有違科學決策與公共善治的原則。而根據《道路交通法》第80條1條4款,僅需通過刊登《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此牽涉全澳市民利益的重大政策即可實施,因此儘快展開公眾諮詢,才能夠起到理性釐清重大政策利弊的及時且關鍵作用。
根據第224/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公布的《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明確指出公共政策按層次分為「重大政策」及「政策項目及措施」兩類。其中「重大政策」包括與「本澳社會發展方向及規劃、全體或大部分公眾相關」的重點政策。即使涉及緊急或重要情況等特殊需要,《指引》亦訂明「重大政策」必須按規定進行諮詢工作,有關諮詢亦須遵循「促進公眾的平等參與」、「適時及充分提供政策資訊」及「提高諮詢透明度與回應」等多項原則。
根據特區政府去年12月的數字顯示,全澳共有約10.7萬輛輕型汽車,外僱總數約18萬人當中有超過63%,即約11萬人來自內地,而在2017全年旅客總人次3,260多萬當中亦有超過61%,即2,000多萬人次來自內地。再根據國家公安部最近統計,全國註冊機動車達3.1億輛,其中汽車2.17億輛,具有汽車駕駛執照人數達3.42億。
學社認為,當駕照互認政策一旦實施,無疑大幅度增加合資格在澳駕車人士數目,從公共交通優先、私人車輛控制、道路安全設計等多方面,均對本澳的交通發展方向與規劃有一定影響,也絕對與全體公眾息息相關,符合《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的規定,促請特區政府儘快展開相關諮詢工作,充分聽取公眾意見、促進公眾參與及與政府的互信,以推動政府達致真正的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