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文化局長與扭曲的價值觀

2017年2月前澳門文化局長吳衛鳴退休轉為梁曉鳴,到12月再由謝慶茜就職上任,一年內經歷三任局長,在行政效率一向緩慢的澳門如此快速地更換局長極為罕見,讓人產生諸多猜測亦是情理之中,政府自我感覺公開透明,但卻無法安撫市民的疑慮。謝慶茜是否有資格接任局長?文化局的職能到底是甚麼?

2017年2月前澳門文化局長吳衛鳴退休轉為梁曉鳴,到12月再由謝慶茜就職上任。

2017年2月前澳門文化局長吳衛鳴退休轉為梁曉鳴,到12月再由謝慶茜就職上任。

謝慶茜接任文化局長,再次突顯制度荒謬性

根據《基本法》第50條,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15/2009號法律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的適用條文規定,全澳公務人員,包括領導及主管人員的任免與紀律懲戒權都集中在行政長官手上,換言之,只要行政長官喜歡,任何公務員都可以當上文化局長,因此無需討論謝慶茜有沒有資格,又例如行政公職局局長是「企業管理」,副局長是「商務」及「中葡翻譯」,與公共行政管理專業無關;統計局局長是「公共行政管理」,不懂統計;勞工局局長是「工程」,不懂勞工事務;身份證明局局長是「計算機工程」專業,不懂行政管理;教青局局長不通教育行政;房屋局局長是「電機工程」專業,不懂土木工程;民署管委主席讀「體育運動」,卻掌管市政民生等等。一切官員的任免由行政長官說了算!漠視部門職能的專業性,這正是澳門法律制度的荒謬性,如此滯後的管治思維,跟不上世界各地越趨專業的時代發展。

澳門政府以財政年度作為預算運用的單位,文化局今年的所有活動預算,早於去年其實已經安排好,因此,謝慶茜首年上任的所有活動,其實前任早已安排妥當,如果她有任何想做的事情都要等到2019年才能實踐。

文化局舉辦活動資金來源於文化基金,如果超過50萬則必須獲得司長同意,因此,謝慶茜如果有什麼偉大構想,也必須獲得社文司的許可才能實現,這就是坊間一直談論的「長官意志」,所以文化局長真的是任何人都能當,假設謝慶茜只懂管理,沒有「藝術行政」或「藝術管理」方面的專門知識,也欠缺文化藝術經營方面的實踐經驗,其實通通都無所謂,只要她「夠聽話」就好了,至於長遠的文化政策、藝術發展、基礎藝術教育與文化紮根等文化局該有的專業職能,就交給親政府的文化藝術社團或個人去做就好了,如果文化局長欠缺文化素養、不去了解民間社團,基本連什麼藝文社團能做什麼,或者分辨不出哪社團是資源騙子,這將會是黑暗時代的開端,局長當然責無旁貸,更是荒謬法制下的幫兇。

如果文化局長欠缺文化素養、不去了解民間社團,基本連什麼藝文社團能做什麼,或者分辨不出哪社團是資源騙子,這將會是黑暗時代的開端,局長當然責無旁貸,更是荒謬法制下的幫兇。

如果文化局長欠缺文化素養、不去了解民間社團,基本連什麼藝文社團能做什麼,或者分辨不出哪社團是資源騙子,這將會是黑暗時代的開端,局長當然責無旁貸,更是荒謬法制下的幫兇。

落伍的價值觀扭曲了文化局職能

世界各地政府設立文化部門主要的職能是為了制定文化政策,政策即是一個大方向、主導方針。歐美各國太遠的不談,在亞洲地區、兩岸四地而言,文化政策主要目的都是為了架構出鼓勵文化藝術創作的環境和條件,並努力為藝術家或文化人建構出各種表達的渠道和平台,讓創作人、藝評人、大眾市民和商業機構都能參與進來,並努力保持整個藝文生態的平衡,當中亦包括保障創作自由和表達的權利,最後就是作品或藝術成果的維護、推廣及保存,讓後世可以在今天累積下來的藝術成果中獲得養分,繼續成長。但在澳門這特殊環境之下,文化局還多了保護歷史建築、維護世界遺產的職能(其他國家地區多由歷史文物部門負責)。

另外,澳門政府一向以量化數據作為成果或政績的扭曲觀念,使澳門的文化藝術活動以數量多少、票房數字多少、參與人數多少等作為成果指標,促使澳門的文化活動大多只重視一次性的大型活動,而且人潮越多越好,直接誤導了市民、媒體,甚至政府自己和外地人,以為大搞城市節慶活動就等於推動了文化藝術,這是相當落後、錯誤和必須糾正的觀念。

當中主流媒體成了幫兇,主流媒體一直暗地裡向大眾灌輸「只要能吸引旅客來澳消費」等活動都是好的,其實「吸引旅客來澳消費」這個觀念已經相當落後,也違反了中央對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願望,過多的旅客更是推高物價、樓價、店舖租金(趕絕老店),造成塞車、罪案和市民生活質素下降的元兇,當救護車和醫院都塞滿旅客的時候,本地人只好死在塞車的路上了。

文化部門有自己獨特的專業職能和使命,自然不能以純粹的經濟效益、參與人數來衡量文化局的績效,是次「文化局大地震」的焦點不在於是否由文化人當局長,而應該讓政府高層、主流媒體和市民大眾多去思考澳門的文化政策走向、多思考如何將文化及藝術整合於公共管理體系內的問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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