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控煙法》明年1月1日生效 市民批娛樂場內違法吸煙形同「無皇管」

修訂後的《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將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法律容許娛樂場在法律生效起1年內在賭場內設立負壓吸煙室,而禁煙範圍亦將會擴大,從1月1日起巴士站10米範圍內禁止吸煙。法律亦禁止在本澳售賣電子煙,並限制煙草製品展示及提高罰款金額等。

在今早的澳門電台節目《澳門講場》中,有市民批評控煙辦對賭場內的違法吸煙情況執法不力。市民吳小姐指,雖然2012年《控煙法》生效後,賭場內劃設了非吸煙區,但至今仍有不少人在非吸煙區內吸煙,「日頭都仲好啲,打電話(控煙熱線)都仲有人嚟睇下,但都無乜作用。夜晚就等同無政府失控嘅情況。」

吳小姐亦指,賭客明知在非吸煙區不准吸煙,但仍照食,而博企對此並無作出監管。即使娛樂場中場實施全面禁煙,仍有賭客違法吸煙,員工形同在「毒氣室」內上班般。認為當局應該要加強執法力度,不管日間及夜晚都應配置執法人員,亦應監管好吸煙區的空氣質素。

而市民陳先生則認為,現行煙草稅及違法吸煙的罰則相對較輕,無法阻擋違法吸煙情況,亦無助煙民戒煙,「一包煙賣50蚊,罰就罰1,500,戒又戒唔到,買又買唔起。如果一包煙賣500,罰款罰15,000,都得㗎,你有本事咪食囉。」

修訂後的《控煙法》規定巴士站10米範圍內禁止吸煙,有市民認為應擴大巴士站禁煙範圍,否則二手煙仍有可能飄到巴士站中。亦有市民認為可仿效其他地區般,禁止煙民「邊行邊食」,而是應在定點吸煙。亦有市民認同應對旅客加強宣傳,讓旅客了解本澳的控煙政策。

控煙辦主任鄧志豪表示,在娛樂場執法方面,過去數年控煙辦聯同博監局加強執法。對於有意見指只有在上班時間才會看見控煙辦執法人員,鄧志豪指,因應娛樂場員工的訴求,控煙辦已調整執法策略,在非辦工時間亦會派出執法人員前往執法。他亦強調,法律訂定的禁止吸煙場所負責人或實體有責任做好禁煙工作,若見到有人在禁煙區域吸煙時有責任勸阻,若客人不聽勸喻,則可致電控煙辦投訴。

鄧志豪亦指,如果控煙辦收到關於娛樂場的舉報,會將資料轉交博監局執法,過去的投訴個案中檢控率約為2成,即每5宗投訴可以檢控到1宗,檢控率較高。另外,《控煙法》於2013年生效至今,當局與博監局在賭場內檢控吸煙者逾3千人次。他提及最近接獲永利娛樂場的投訴較多,而餐廳吸煙情況亦出現小幅度回升,會因應投訴調整策略。

對於有意見認為現行煙稅水平及罰則不具阻嚇力,鄧志豪解釋,加煙稅可以減少青少年及依賴人群的吸煙比例,雖然本澳的煙草稅水平與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75%稅率仍有一定距離,但當局會繼續進行研究。而過往本澳的禁煙政策仍以教育為主,但當局了解到市民認為罰款較低,加上提早繳交有優惠,導致重覆違法情況增多,期望透過將違法吸煙的罰款提升至1,500元,以提升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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