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劇院影院經營場所 蘇嘉豪:表達空間壓縮不言而喻

法務局《檢討行政條件制度》諮詢文本引起文化界激烈反應,立法會直選議員蘇嘉豪認為,今次修改是典型的官僚行為,文本完全沒考慮表達自由,又指若政府有心開拓一個文化多元、讓藝文發聲的空間,就不應規管太多。

蘇嘉豪認為,今次修改是典型的官僚行為,文本沒考慮文化界生態,亦完全沒考慮表達自由,造成今次矛盾。他表示,法務局有關建議會令本地劇場表演「去社區化」,並趨向依賴由官方控制的場地,擔心會令劇目受官方各種條件及場地限制,形式越來越單一。「以前劇場遍地開花,將來可能只有政府規定的地方才可以演出,表達空間的壓縮不言而喻。」

他又認為,文化局目前的態度不夠積極,「一方面解釋政府場地陸續興建當中,業界唔需要擔心(政府)應付不了場地需求,但海事工房、愛都等仍『十劃都未有一撇』,牛房目前仍定位不清,工期不知何時結束時,做了也沒場地演出,是否要業界停止所有創作?」又指即使政府場地增加,亦不代表要限制民間場地,「官方及民間場地不是零和遊戲。政府場地多一個,是否代表民間工廈的小劇場就要倒閉?」

對於文本中指「電影院及劇院,涉及噪音、防火安全、機電等多方面可能影響到公共利益的問題,因此,建議該類場所僅可在酒店場所及純商業樓宇內經營」,蘇嘉豪認為理據並不充份。「純商廈的安全條件是否一定好過工廈?工廈本身的設計就是高安全,為工業活動而設,全盛時期一幢工業大廈可能過千人上班。」又認為,工廈裏面有比電影院及劇院更高風險、更聚眾的活動,「但你不去趕走或監管危險的活動,而去叫一些相對安全的影演活動遷離。這是本末倒置的行為。」

他認為,如單純就牌照的角度出發就訂出有關建議,顯示出政府各部門之間的切割,「你做一部分,我做一部分,但兩部分互相極有牽連。」認為如文化局不及時介入,接下來的諮詢場都會是業界及法務局之間「雞同鴨講」。

他又指,如政府真的有心開拓一個文化多元、讓藝文發聲的空間,政府就不應規管太多。「涉及劇院電影院,很明顯屬於文化局權限,文化局在這諮詢文本有否參與其中?如沒有,法務局抵打,如果有,文化局更抵打。現在的方向應是管得越少越好,在文化活動上不應有太多官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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