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絕劇場電影院 文化局都知? 法務局:文化局亦是小組成員

即時報道

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42852

時間:2017年10月20日 19:19

法務局《檢討行政條入制度》諮詢建議劇院及電影院僅可以酒店及純商業樓宇經營,在藝文界引發強烈爭議,認為是扼殺表達空間,質疑文本未有考慮本地藝文生態。法務局副局長鍾穎儀表示,文本的草擬以跨部門工作小組形式進行,文化局亦是其中一員,又強調過程中一直有跟各個小組成員保持溝通,並指今次並非最終定案,會持開放態度聽取意見。

鍾穎儀表示,今次文本的草擬以跨部門工作小組形式進行,當中有十三個部門,除出席公開諮詢中的部門,亦有其他,「文化局亦是其中一員,工務局亦有。」又指,今次諮詢內容涉及範圍大,「喺諮詢階段有諮詢到不同相關部門的意見。」強調草擬文本的過程一直有跟各個小組成員保持溝通,當中包括文化局。那文化局是否支持方案?溝通的內容是什麼?共識是什麼?鍾回應指:「呢個文本出咗,都係政府嘅一個方案。」又表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及文化行業整個政府都支持,今次諮詢文本真係一個政府的方案,會聽取大家意見,我哋持一個開放嘅態度。」並稱今次並非最終定案。

對於多場諮詢會中均沒有文化局代表在場,鍾穎儀解說,由於涉及十三個部門,地方所限,沒可能十三個部門代表都邀請出席,所以邀請主要的主管實體及規管改動較大的部門,但不會妨礙法務局將來邀請其他參與工作小組的相關部門一起進行諮詢會。至於有意見指諮詢會欠缺文化界專場,她表示,今次諮詢有預設場次予經營劇院及電影院的有關方面,亦會加設諮詢專場予其他文化界別的社團及業界,現正在籌備當中。

當局於今日舉辦社諮委的諮詢專埸,有社諮委在會上建議,可於下次諮詢會上介定清楚電影院及劇場的定義,令業界釋疑,不用擔心到諮詢結束,法案出來後才知道自己不屬討論範圍。鍾穎儀表示,會跟相關部門討論,至於修改後會否有第二次諮詢,她稱會考慮是否有此需要。

有意見亦指,當局在今次公眾諮詢場都設置了特定對象,包括街總、工聯、婦聯、社諮委,市民會混淆,以為只是特定對象才可參加,另外諮詢會時間也太短。鍾穎儀表示,設置特定對象是為多聽市民意見,「已經開宗名義是公眾諮詢場次,好歡迎大家來諮詢場給我們意見。其他特別邀請的,是希望多聽市民意見。」又指一般公開諮詢場都在夜晚,考慮到時間及市民作息,故時間不太長,但如市民有意見想提出,會一直聽取,又稱會改進今次諮詢的網頁。

廣告:支持獨立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