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件積壓數量逐年增加 岑官倡設便捷、低成本司法程序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在司法年度開幕禮致辭時表示,過去一個司法年度,三級法院共受理24,512宗案件,比上一司法年度少690宗,雖然終止了受案數連續3年兩位數增長的趨勢,但仍維持超過2萬宗的高位。在案件審理方面,三級法院共審結各類案件22,869宗,比上一司法年度略有減少,這與上個司法年度中,中院及終院各一位法官以及初院一個刑事合議庭3位法官幾乎全年專責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致使其他案件的審理進度受影響有關。

岑浩輝指出,過去一個司法年度的行政訴訟案件增幅驚人,從前一司法年度的194宗猛增至去年的1,276宗,增幅近6倍,其中行政司法上訴案1,201宗,增加約9倍。中院有關行政、稅務及海關方面的司法裁判上訴亦有35.48%的增幅。他認為,行政訴訟案件大幅增加,一方面反映了居民對法律認知水平及維權意識的提高,另一方面相信也是政府堅持依法施政、積極作為,主動通過法制渠道及方式解決各種涉及治澳理政問題的反映。當中中受理涉及政府宣告土地批給失效的司法上訴就有26宗。

另外,工業意外案件亦再次大幅增長,2015/16年度的案件數量較2014/15年度減少170宗,但2016/17年度工業意外事故頻發,案件數量再次突破500宗,比上一司法年度增加36.46%,說明工業生產安全必須常抓不懈。而觸犯《道路交通法》的輕微違反案件明顯下降,有3,667宗,較上一司法年度減少1,427宗,減幅達28%,反映交通秩序及安全情況似乎有所改善,這可能與警務部門及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主動作為,大力宣傳安全出行及居民安全意識提高有關。

岑浩輝表示,由於案件數量多,法官人數少,加之訴訟程序繁雜,糾紛解決途徑單一,案件積壓數量逐年有所增加,一些事關社會民生的重大案件得不到及時解決。在兼顧司法公正與效率的基礎上,設立創新、便捷、低成本的司法程序,是下一步司法改革的重點之一。目前政府正在就《民事訴訟法典》的修改進行前期研究工作,他希望大家集思廣益,「尤其是希望那些所謂法律界元老們要確實正視及擁抱澳門特區已回歸中國並成立近十八年的社會現實,不要再死守那些在歐洲大陸法系國家包括葡萄牙早已拋棄的阻礙社會發展及司法運作的舊思維、舊制度。」

岑浩輝亦指出,過去一個司法年度,終院對前檢察長案件的審理,再次突顯出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的必要性及緊迫性。該案的審理時間橫跨迥去整個司法年度,佔用了終院及中院各一位裁判書制作法官的絕大部分時間。由於法律沒有兼任制度安排,也不允許通過臨時委任制度從下級法院調任法案予以支持,致使法官委員會無法將參與案件審判的2位法官所承擔的其他案件分發給其他法官,嚴重影響其他案件的審理進程。他促進盡快果斷落實對《司法組織綱要法》的修改工作,以便進一步完善司法體制的運作。

岑浩輝亦認為調解是符合本澳實際情況的解決糾紛的替代方式,有必要參考內地及香港的經驗,制定規範調解的法律及制度安排,設立專門的調解機構,並規定調解需遵從的原則,同時大力培甚一支質素高、能力強並為廣大市民認可的調解員隊伍,讓他們在充分了解、掌握已有的各種法律及司法裁決原則的基礎上,結合區情,大力發揮他們的專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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