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如何完善官員問責制度 確保違法官員受到應有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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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李靜儀在書面質詢中指出,「天鴿」風災導致本澳損失慘重,更導致人命傷亡。但廉署未完成對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的調查,行政當局便批准其退休,每月可正常領取長俸,引發公眾不滿,質疑為何失職官員毋須問責。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隨後指其自願退休並不妨礙「8.23風災專案調查」,以及廉署對氣象局有關颱風預報程序及內部管理展開的專案調查,亦不妨礙日後追究其倘有的紀律責任及刑事責任。一日之後,行政法務司再指出,有關退休申請不符合規定,故廢止該退休金的訂定批示,她批評整個處理可謂非常混亂。

李靜儀認為,公眾一直對官員問責制缺乏信心,批評不斷,原因是過往不少事例表明,針對官員責任的調查往往會不了了之,少有被真正問責。如去年7月廉署報告揭發益隆炮竹廠換地事件中有官員公然違法批給土地,事後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會要求廉署徹查事件是否涉及貪污犯罪或欺詐犯罪,以及要求有權限實體對事件中的違紀行為依法提起程序。可惜事件至今超過1年,仍未有進一步消息發佈。

又如今年3月,廉署發表關於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工作人員的調查報告,指出該部門為避開招聘公務人員的法定開考程序,竟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違反公職法律的有關規定。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在4月份曾表示,考慮到有關事件有跡象顯示涉及相關領導人員違反法定的「一般及特別義務」,決定對相關人員提起紀律程序。但事件至今已超過5個月,有關調查及紀律程序的結果仍未向社會公佈。

李靜儀強調,社會一直希望本澳有完善的官員問責制度,規範一些涉及行政違法事件、政績平庸、長期不作為、導致部門績效不彰的官員,要為自己管轄下的部門問題承擔起責任,減少及避免一些不作為或者不當作為的情況出現。透過真正落實官員問責制,令整個公務員團隊都覺得管理層有規管,不會受制於任人唯親的契爺文化,這樣公務員團隊才能有朝氣和活力。

李靜儀質詢當局,對於上述各項當局承諾會跟進或提起程序的個案,到底何時會向公眾有所交代?當局會如何完善官員問責制度,以確保違法官員必受到應有的懲處?又有何機制能明確要求績效不佳、不作為或者不當作為的官員能真正承擔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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