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揭2民署稽查濫用職權 刁難道路工程公司以索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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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揭發有2名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稽查人員涉濫用職權,利用對道路工程的監察權,刁難進行道路管線施工的工程公司索取利益。廉署經偵查後發現,1名現職及1名已離職的稽查人員涉嫌犯罪,所涉及的罪名包括濫用職權、偽造文件、巨額詐騙、信任之濫用、清洗黑錢及故意財產申報不實,案件已於日前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民署一名高姓工作人員在道路處的坑道工程監管組擔任稽查人員,高姓稽查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在知悉有承建商將展開道路管道工程後,便設法聯繫承建商要求將工程分判給其朋友的公司。然後高姓稽查再假冒其朋友公司的代表人承接工程,並隨即將工程以低於承判價轉判給其他公司進行施工,從中謀取利益,並且在收到承建商工程款後又以各種理由拖欠施工公司,將大部分工程款據為己有。

高姓稽查亦偽造朋友公司的印章、報價單及發票,以便獲得工程及收取款項。過去3年間高姓稽查利用這種方式,騙取多間工程公司的工程項目,涉及款項約55萬元,涉嫌觸犯濫用職權罪、偽造文件罪、巨額詐騙罪及清洗黑錢罪。

廉署調查亦發現,高姓稽查多次濫用職權,要求承建商將工程分判給其介紹的公司從中謀取利益,承建商擔心若拒絕要求會在工程中受到刁難,迫於無奈便按其報價將工程判予其介紹的公司施工。高姓稽查在收到承建商支付的工程款後,透過「食差價」或者私吞款項的方式,從中謀取非法利益,涉嫌觸犯濫用職權罪及信用之濫用罪。

此外,高姓稽查曾多次以投得新春炮仗攤檔作藉口,要求從事道路管道工程公司東主以高於市價向其購買炮仗煙花從中謀利。有公司東主並無燒炮仗習慣而拒絕,隨後一年便受到高姓稽查的惡意刁難及無理處罰。隨後按高姓稽查意思高價燒炮仗後,其負責的工程無再受到無故刁難,並得到較監督標準更為寬鬆的對待。因此高姓稽查涉嫌觸犯濫用職權罪。

調查亦發現高姓稽查長期嗜賭,不僅透過在彩票公司開設賬戶進行投注,而且頻繁出入角子機場賭博,當中包括在返工期間、在其本人因病缺勤或因照顧患病親屬缺勤期間進行賭博,並因 輸掉了絕大部分的不法所得。

廉署在調查中同時發現,道路處另一名於今年2月離職的王姓稽查,任職期間以其胞兄的名義與朋友成立工程公司,自己實際上操控公司的管理及運作。王姓稽查利用監督道路管道工程的便利,透過其實際操控的公司承接分判的道路管道工程,不僅不迴避該公司工程的監察,而且故意放鬆監察標準,對公司工程的違規行為不作處罰。在2014至2016年期間,由王姓稽查負責監察由其實際操控公司負責的道路管道工程超過30項,涉嫌觸犯濫用職權罪。

此外,民署道路處的高姓及王姓稽查的財產申報均存在不實之處,涉嫌觸犯《財產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所規定的「資料不正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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