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綱沒「文化」?——當文化政策淪為口號

打開今年參與立法會選舉的各組別政綱細看,在二十四組候選組別當中,真正談及「文化」的,大概只有四組,令人不免失望。眾所皆知,文化是一個城市的靈魂,卻沒有被大多數候選人所重視,列入政綱之中,或即使列入,亦只是點題式提及,只有標題沒有內容,如果沒有指出問題的癥結所在,也沒有提出對議題的探究和對業界的了解,標題容易淪為口號。不把文化列入政綱的候選人,似乎沒有正視近年多項的保育爭議,沒有看到近年大破大拆的城市危機,也沒有提出這些文化議題的迫切性。

政綱問題1:文創有「推動」沒「檢視」 

文化不等同於娛樂休閒,也不是旅遊副產品,但仍有不少組別在政綱中把文化、文創與休閒、飲食等放於同一位置混為一談,或只關注其與「產業」的連結,正好反映出其文化思維。

不少組別都有提到「文創」,但仍然只是一貫地把「推動文創」來作為標題,是否無做功課?「文化產業基金」自2014年運作至今,三年過去了,目前最該做的事,是全面檢討政府目前的文創政策及監督「文產基金」的運作,看看在政府大力撥出資源之下,資源的使用與文創的發展出現了哪些問題,如關注文創公司的營運狀況,了解拿到大額資助的文創項目內容,看看真正在做創意的人群到底是政策的受惠者,還是食物鍊最下層的被剥削者。目前是要去了解種種文創亂象,而不是再盲目高呼「推動文創」。沒有看清問題的根本,沒有指出最關鍵的徵結所在,很難有改變的可能。

政綱問題2:藝文有「教育」沒「提升」

未來重要的文化基建工作是推動結合「教育」與「文化」兩大範疇,改善青少年藝術教育質量的問題。一些組別有提及推動藝文教育的問題,雖然政府在過去的確有花費不少資源開展這方面工作,但一直只停留在觀賞的基礎認知層面,對藝術與文化議題的思考和分析有待更全面的開展,創意教育更是匱乏。對藝文教育質量上的不重視,亦反應在學生對本土文化保育上的無感,在加強本土教育的同時,亦應檢討教育部門長期以來對藝術教育所存在的問題,在教育的質量上有所改善和提升,同時應普及至社會不同層面,以提高民眾對文化的關注及提高對藝術的欣賞力。

政綱問題3:整合與經營現有圖書館資源

有組別特別提到圖書館資源,建議制定圖書館法,以建立更好的社區圖書館系統,但除立法監督,還有許多問題急待解決。如推動整合及經營已有的資源,很多社區其實已有條件不錯的閱讀空間,但卻未能對公眾發揮充份作用,只停留在閱報室或溫習室狀況,還有圖書購置、上架等總是未能趕上需求,本地文史資料整理、專門圖書及資料室的建立,圖書館營運人員不足等,都使其經營和發展捉襟見肘,對未來新中央圖書館的建議,亦少見有組別提及。

在提升閱讀方面,實體書店亦擔當重要角色,很多書店更同時是重要的文化據點,在閱讀風氣不盛行的城市,購書行為更形積弱,如何幫助在高昂生存成本中掙扎的實體書店?如何能有具體及針對性的政策,而使城市裡的書店不致消失並能生存下來,同時使他們的生存不會愈來愈邊緣化?這些都是未來要關注的事。

政綱問題4文化平權欠奉

另一方面,提高社會中弱勢者的文化權利一事,如面向缺乏文化教育機會的人群、輟學生、身心障礙人士等的文化藝術項目一直不多,而一些人口密集社區缺乏文化設施、表演場地和電影院等,也缺乏持續的有質素的文化活動,也是長期以來未有解決的問題,城市的文化資源及設施分配嚴重不均,閒置空間仍然沒有再利用,或者閒置空間只考慮用來做「文創」等問題,就算沒有被列入政綱之中,也希望未來當選的立法議員能多所提及,多加關注。

政綱問題5:只批違規招聘 不提制度改革

 一些組別沒怎麼提到文化,卻以文化局違規招聘問題作案例,但又沒有提及問題的核心是政府落後的的中央招聘制度;一些組別提及目前文化發展過於依賴政府操作的危機,而問題的根源正是制度,首要檢討的是落後的制度以及政策。一個再有能力的部門,沒有清晰方向的膨脹與發展都不是一件好事。

以上幾項,是瀏覽各組別政綱時發現的其中一些文化方面的問題,除個別用心撰寫並能清晰提出觀點和建議,大部份組別都是含糊應對或乾脆不提,要知道文化的積累和建設不是朝夕的事,但文化卻是目前城市發展中不被重視的一環,還望未來當選的立法議員能清楚省察己身,確實履行職責,留意城市各項文化議題,並將之放入議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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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4年起,文化局把當時空置多時的舊法院大樓改裝成臨時黑盒劇場和展覽空間,供藝文團體借用 。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