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宣傳進入校園 選管會:並不違法 學校應推動公平選舉

早前網上流傳多封學校通告,由今屆立法會候選組別之一「美好家園聯盟」其中兩位參選人所屬的學校向家長發出,分別呼籲家長投該組一票,及「誠邀」家長及其親友出席助選宣傳聯歡晚會。有學生家長質疑相關通告變相是「擺家長上枱」、「迫家長表態」。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至今暫未有收到涉及相關情況的投訴。指部分候選人或候選組別到學校進行宣傳,可被定性為競選宣傳活動。但按照選舉法規定,除了特定機構需要遵守選舉中立外,其他私人部門、機構或學校並不受選舉法規範,應由學校自行判斷,不能定性為違法行為。

唐曉峰亦指,暫時未見到有學校向家長徵詢投票意向。呼籲若家長、教師受到脅迫手段,要求他支持某個特定候選組別時,建議向選管會或廉署投訴。並認為作為教育機構,學校應要推動公平公正的選舉,做好公民教育工作。

另外,宣傳期至今已過了一半,唐曉峰表示,至今共收到72宗違規宣傳投訴,當中涉及違規擺放宣傳品、未經大廈業主會同意張貼宣傳品、商舖將宣傳品向街張貼等,認為目前的宣傳活動情況基本正面及良好。

早前第6組「新希望」向選管會投訴,在出席澳廣視選舉論壇時遭到人身攻擊。唐曉峰表示,收到相關投訴,但因選舉論壇節目由澳廣視安排,與選管會安排的競選宣傳活動無直接關係,故此已將相關情況轉介至澳廣視跟進。若相關人士認為自己受到侮辱或誹謗,應向警方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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