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法添變數? 三常會未能就意見書達成共識 鄭志強︰即使無意見書亦要交大會討論及表決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早前已完成細則性審議租務法法案,原定今日簽署意見書,但早前多個地產商會都反對有關法案,並提出多項質疑。委員會今日經兩小時討論後,仍未能就立法會顧問團草擬的意見書達成共識。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解釋,部分委員認為顧問團起草的意見書未夠清楚和完整,需要調整內容,加上新工作文本引起社會不少討論,委員會希望在意見書上再充分表達對法案的疑慮和建議。

他形容經歷兩小時討論仍未就意見書達成共識「唔奇怪,好正常」,因為社會對租務法9名提案人在本月14日簽署的新修訂文本不理解、不知悉新文本的改動,並引起不少討論,因此,因此有議員希望在意見書上表達所有的疑慮、意見或建議。 他認為,社會對新工作文本有不少意見,為委員會在討論意見書時帶來討論,這很正常,反映出社會意見能帶到立法會。

鄭志強表示,委員會各議員已經清晰,根據議事規則,若在規定期限的7月31日內未能完成意見書交予立法會主席,主席亦必須將法案在無意見書的情況下,直接交到大會作細則性討論及表決。「就算完成唔到(意見書),大會都唔會等我哋。」

三常會下週一下午3時將繼續開會討論租務法意見書內容,鄭志強稱,各議員承諾屆時將帶來對修改意見書的意見,然後顧問團隨即修改意見書,完成中、葡文本修改後,將意見書交議員簽署,因此「有可能做到好夜」,力爭在當日內完成修改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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