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急補獲 撤回禁止議員使用道具條文

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早前建議,禁止議員在會議展示含政治或其他性質的各式道具,社會爭議不斷,紛紛批評立法會「自我閹割」,促請議員在全體會議表決時投下反對票。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今早召開緊急會議,會後直選議員區錦新向傳媒透露,委員會將會請求立法會主席,撤回禁止議員在全體會議期間使用道具的條文。

區錦新引述委員會意見指,委員會提出修訂《議事規則》第47條有關禁止議員使用道具的條文後,發現社會上有許多不同的意見,而議員之間的意見分歧亦較大,未有足夠共識進行修訂,需要更詳細的分析及考慮。鑑於第五屆立法會會期即將結束,沒有足夠時間就此進行分析及考慮,建議向立法會主席刪除第47條條文。

區錦新亦指,有議員提及是否能調整相關條文,如議員發言時可以舉牌,但發言完畢後就要收起道具。但委員會認為,在未有社會共識下,即使調整亦會引起社會及議員爭論,應留待下屆會期有更充足時間時再作考慮。

究竟是誰提出要撤回第47條條文?區錦新稱,當他今早抵達會議室時,就已看到立法會法律顧問所準備的撤回第47條的提案內容,認為章程及任期委員會的其餘6名委員在開會前已達成撤回條文的共識。

區錦新指,今次禁止議員使用道具的提案,討論的時間過於倉促,決定較為草率,在社會及議員之間均沒有足夠的醞釀。認為今次委員會撤回第47條修訂,相信可一定程度回應到社會的訴求,做法合理。

社區新動力批限制議員使用道具為「自我矮化」

另外,社區發展新動力今早到立法會遞信,促請議員對修訂《議事規則》中的第47條及第52條投下反對票。社區新動力指,議員在舉行會議時使用道具展示訴求,在不妨礙會議進行的前題下,應是最溫和的表達方式,並不影響議會的尊嚴及威信。而第52條有關議員表達心意的修訂,如將原來非悉數列舉的「尤其是表達祝賀、慰唁、抗議、致意、讚揚或讉責等」,改為「用於祝賀、慰唁、抗議、致意、讚揚或讉責的心意」,極大地限制了議員行使表達心意職權的範圍,明顯為自我矮化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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