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吳國昌在書面質詢中指出,政府承諾填海新城A區預留可建28,000個公屋單位的儲備用地,而整個填海新城總共可建50,000多個住宅單位的土地都用以回應本地居民的房屋需要,更一再表明未有批出填海新城任何土地。他提到,工務局今年5月底回覆他的書面質詢時,對於整體填海新城讓澳人澳地的籌備工作,竟然只得一句:「本局沒有相關資料。」批評當局如此怠慢及毫無準備,單憑工務局將不能在填海新城未批出任何土地及未有任何住宅業權之前,建立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住宅限購制度,去確保整個填海新城回應本地居民的房屋需要。
吳國昌亦指,市民擔心政府突然批出填海新城的土地或利用填海新城還地債,讓權貴建豪宅炒賣。行政長官已屢次在立法會表明,未批出任何填海新城土地。當填海新城未批出任何土地、未有任何住宅業權之前,及早建立住宅限購制度,就不會剝奪任何私有產權的既有權益。反之,就會產生不公平效果,妨礙制度建設。
吳國昌質詢當局,政府是否意味著到今天仍然對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毫無準備?工務局「沒有相關資料」,政府其他部門有沒有相關資料?除了土地規劃部門之外,法務部門是否應當參與籌備整體填海新城讓澳人澳地的制度建設?行政長官有否安排政府其他部門籌備整體填海新城讓澳人澳地的制度建設? 政府倘認為填海新城澳人澳地尚存爭議,須進一步集思廣益,則可否立即就此進行公開諮詢,以便在填海新城未批出任何土地之前,及早作出決定?